2022-04-27
12月10日,四川省印发《2021年度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这是全国首个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省级考评细则。
《考评细则》强调,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四川省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通过完善耕地保护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引导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起“管行业必须管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就是保护耕地”的耕地保护新理念,压紧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责任。
《考评细则》明确,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的考评对象为全省各市(州)党委、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履职尽责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评细则》明确,市(州)方面的考评内容包括,耕地保护目标完成、耕地面积变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等重点工作推动情况,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供后监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情况以及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等方面内容。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方面考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重点工作推动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耕地保护履职情况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