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2023年省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2亿元,较2022年的3.46亿元减少0.04亿元,下降1.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4亿元,较2022年的3.43亿元减少0.03亿元,下降0.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58亿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5亿元,较上年减少0.02亿元,下降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7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5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亿元),较上年减少0.01亿元,下降0.4%。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30万元,较2022年的319万元减少89万元,下降27.9%。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6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万元,较上年减少83万元,下降26.9%。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事项,从严从紧把好各项支出关口。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暂留省级财政,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审后安排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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