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
省级部门预算
- 省林草局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经信厅
- 教育厅
- 科技厅
- 省公安厅
- 民政厅
- 省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 省住建厅
- 省交通厅
- 省水利厅
- 省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退役军人厅
- 省应急厅
- 审计厅
- 省国资委
- 省市场监管局
- 省体育局
- 省统计局
- 省乡村振兴局
- 省信访局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省经济合作局
- 省林草局
- 省广电局
- 省医保局
- 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 省地质局
-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省地方志办
- 省监狱管理局
- 省戒毒管理局
- 省文物局
- 省中医药局
- 省药监局
- 省供销社
- 省卫生健康委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省粮食和储备局
- 省社科院
- 中测院
- 省农科院
- 农业农村厅
- 省地调院
-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 省政府科学城办事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
- 省驻京办
- 省美协
- 省大数据中心
- 省公务服务中心
- 省邮政业安全中心
- 四川石油学校
- 四川广播电视台
-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省民开中心
- 四川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 省粮油科研所
-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是省直各部门,公开的具体内容及公开后的解释说明工作由各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