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
川府函〔2023〕22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审批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各市(州)修订并经自然资源厅审核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批复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川府函〔2020〕185号)同时废止。
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各市(州)政府要组织所辖县(市、区)政府抓紧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内容应包括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实施时间、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措施等。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妥善解决新标准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1.成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2.自贡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3.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4.泸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5.德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6.绵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7.广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8.遂宁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9.内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0.乐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1.南充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2.宜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3.广安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4.达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5.巴中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6.雅安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7.眉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8.资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9.阿坝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20.甘孜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21.凉山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川府函222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