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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2-0069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2-12-04
  • 发布日期:2022-12-06
  • 文  号:川办发〔2022〕75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22〕7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大学生创新创业面临的融资难、经验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一)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课程体系建设。完善创新创业省级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校地企协同,构建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协同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二)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坚持内培与外送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师资培训,提升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充分发挥四川省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作用,开展创新创业师资培养专项研究。加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和培训师资人才库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吸引高水平教授、创业培训师、知名企业家、行业专家担任创新创业导师。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基地,每年培训创新创业导师不少于200人。办好四川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大赛。

(三)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培训模式,实施创业培训专项计划,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培训活动品牌,面向大学生开展高质量、有针对性的创新创业培训,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开展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各高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支持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单设在校大学生赛道,给予单列奖励指标政策倾斜。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非毕业年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

(四)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推动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实施大学生创业一站式登记服务。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免费空间,政府投资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免费开放情况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鼓励各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补贴。

(五)便利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完善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及科技创新资源数据库向社会开放,重点向大学生倾斜,提供定制化、专业化技术创新服务。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开展“揭榜挂帅”行动,支持各类行业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企业需求清单,引导大学生精准创新创业。建立科研助理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开发科研助理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六)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大学生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等创业帮扶政策。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鼓励其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持续优化“五险一金”线上线下缴费渠道,为创业大学生参保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保缴费服务。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帮扶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四、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七)建强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客空间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作用,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场地保障、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对接、政策落实等专业化一站式孵化服务。举办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创业孵化基地之间经验交流与资源对接。加强高校创新创业专职机构建设,十四五期间支持建设省级创新创业学院15个、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15个。加强校企合作,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十四五期间支持建设500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将建设情况纳入高校绩效考核范围。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年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不少于5000个、国家级项目不少于1500个。

(八)促进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融通发展。发挥西部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联盟引领作用,鼓励示范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总结推广服务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有关成效纳入示范基地评价指标体系。推动高校类示范基地与区域类、科研院所类、企业类示范基地结对共建。推动中央(省属)企业、科研院所和有关公共服务机构开放创新资源,利用技术、人才、场地、资本等优势,为大学生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培育中心、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园区。

五、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

(九)加大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教育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等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资金。用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大学生创业,对成功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按9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利用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四川税务APP等平台开展国家政策宣传辅导,指导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增进办税便利、优化纳税服务,落实落细现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所得税、大学科技园免税等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六、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金融政策支持

(十一)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提高政策执行标准,将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降低贷款利率,原贫困地区和省内其余地区的贷款利率上限分别降低至LPR+250BP和LPR+150BP;降低担保要求,对10万元及以下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大学生,免除反担保要求;提高办理效率,推广应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简化贷款程序,缩短经办周期,提高放贷速度。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发展壮大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导重点金融机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要求,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质效。

(十二)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大学生初创科技型企业。做好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服务与监管工作,指导四川省投资基金业协会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促进产融对接,引导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智,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成果转化。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

七、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十三)完善成果转化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支持产学研联合转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设立大学生创新行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等服务工作。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益分享制度改革,落实成果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建设一批面向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精品课程和培训项目。

(十四)强化成果转化服务。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试点改革,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开展知名高校研究生国企实践行动,扶持师生共创项目,推进成果转化。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大创慧谷”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暨数字经济人才创业创新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挑战赛等涌现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加强跟踪支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一批大赛优秀项目落地,支持成果转化,形成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效应。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或前三名相当奖项)并在川落地发展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创业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项目落地补贴。

八、搭建创新创业大赛平台

(十五)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承办工作竞争机制。优化组织实施,鼓励高校联合地方政府、行业企业设立专项资金,共同承办大赛。研究出台有关奖励政策,将大赛承办、组织及获奖情况纳入全省高校绩效考核、本科教育教学审核(合格)评估、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成效评估、毕业生就业创业考核等;在指导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量认定、硕博士招生指标、奖金奖励及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改项目等方面予以配套支持;在学生升学、获奖成果和创业成果学分认证、替代论文成果等方面予以配套支持,鼓励各高校探索获奖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毕业答辩的长效机制。研究推动各类企业及社会资本在川成立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专项发展基金,促进赛事成果转化与产学研深度融合,营造协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良好生态。

(十六)打造创新创业大赛品牌。健全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的联动机制,提升大学生参与度,强化大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作用。突出立德树人,深度融入思政元素,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打造为思政金课和实践大课。完善大赛组织形式,丰富大赛赛道设置和竞赛内容。深化成渝地区赛事合作与交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鼓励各高校依托大赛深化校际交流和国际交流,提升大赛国际化程度。

九、强化创新创业工作保障

(十七)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网,搭建学生、创业导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创新创业合作交流平台,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收集、项目展示、需求推送、资源对接、典型树立等工作。常态化举办线上线下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求与投融资对接会,建立跟踪帮扶创业学生和项目的长效机制。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基地示范引领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共同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环境,形成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持续开展创新创业宣讲进校园活动,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性。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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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 2022年12月06日 13时24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22〕7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大学生创新创业面临的融资难、经验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一)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课程体系建设。完善创新创业省级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校地企协同,构建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协同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二)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坚持内培与外送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师资培训,提升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充分发挥四川省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作用,开展创新创业师资培养专项研究。加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和培训师资人才库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吸引高水平教授、创业培训师、知名企业家、行业专家担任创新创业导师。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基地,每年培训创新创业导师不少于200人。办好四川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大赛。

    (三)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培训模式,实施创业培训专项计划,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培训活动品牌,面向大学生开展高质量、有针对性的创新创业培训,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开展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各高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支持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单设在校大学生赛道,给予单列奖励指标政策倾斜。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非毕业年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

    (四)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推动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实施大学生创业一站式登记服务。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免费空间,政府投资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免费开放情况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鼓励各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补贴。

    (五)便利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完善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及科技创新资源数据库向社会开放,重点向大学生倾斜,提供定制化、专业化技术创新服务。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开展“揭榜挂帅”行动,支持各类行业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企业需求清单,引导大学生精准创新创业。建立科研助理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开发科研助理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六)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大学生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等创业帮扶政策。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鼓励其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持续优化“五险一金”线上线下缴费渠道,为创业大学生参保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保缴费服务。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帮扶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四、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七)建强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客空间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作用,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场地保障、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对接、政策落实等专业化一站式孵化服务。举办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创业孵化基地之间经验交流与资源对接。加强高校创新创业专职机构建设,十四五期间支持建设省级创新创业学院15个、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15个。加强校企合作,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十四五期间支持建设500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将建设情况纳入高校绩效考核范围。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年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不少于5000个、国家级项目不少于1500个。

    (八)促进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融通发展。发挥西部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联盟引领作用,鼓励示范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总结推广服务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有关成效纳入示范基地评价指标体系。推动高校类示范基地与区域类、科研院所类、企业类示范基地结对共建。推动中央(省属)企业、科研院所和有关公共服务机构开放创新资源,利用技术、人才、场地、资本等优势,为大学生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培育中心、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园区。

    五、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

    (九)加大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教育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等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资金。用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大学生创业,对成功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按9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利用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四川税务APP等平台开展国家政策宣传辅导,指导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增进办税便利、优化纳税服务,落实落细现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所得税、大学科技园免税等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六、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金融政策支持

    (十一)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提高政策执行标准,将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降低贷款利率,原贫困地区和省内其余地区的贷款利率上限分别降低至LPR+250BP和LPR+150BP;降低担保要求,对10万元及以下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大学生,免除反担保要求;提高办理效率,推广应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简化贷款程序,缩短经办周期,提高放贷速度。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发展壮大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导重点金融机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要求,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质效。

    (十二)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大学生初创科技型企业。做好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服务与监管工作,指导四川省投资基金业协会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促进产融对接,引导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智,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成果转化。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

    七、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十三)完善成果转化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支持产学研联合转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设立大学生创新行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等服务工作。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益分享制度改革,落实成果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建设一批面向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精品课程和培训项目。

    (十四)强化成果转化服务。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试点改革,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开展知名高校研究生国企实践行动,扶持师生共创项目,推进成果转化。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大创慧谷”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暨数字经济人才创业创新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挑战赛等涌现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加强跟踪支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一批大赛优秀项目落地,支持成果转化,形成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效应。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或前三名相当奖项)并在川落地发展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创业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项目落地补贴。

    八、搭建创新创业大赛平台

    (十五)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承办工作竞争机制。优化组织实施,鼓励高校联合地方政府、行业企业设立专项资金,共同承办大赛。研究出台有关奖励政策,将大赛承办、组织及获奖情况纳入全省高校绩效考核、本科教育教学审核(合格)评估、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成效评估、毕业生就业创业考核等;在指导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量认定、硕博士招生指标、奖金奖励及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改项目等方面予以配套支持;在学生升学、获奖成果和创业成果学分认证、替代论文成果等方面予以配套支持,鼓励各高校探索获奖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毕业答辩的长效机制。研究推动各类企业及社会资本在川成立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专项发展基金,促进赛事成果转化与产学研深度融合,营造协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良好生态。

    (十六)打造创新创业大赛品牌。健全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的联动机制,提升大学生参与度,强化大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作用。突出立德树人,深度融入思政元素,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打造为思政金课和实践大课。完善大赛组织形式,丰富大赛赛道设置和竞赛内容。深化成渝地区赛事合作与交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鼓励各高校依托大赛深化校际交流和国际交流,提升大赛国际化程度。

    九、强化创新创业工作保障

    (十七)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网,搭建学生、创业导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创新创业合作交流平台,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收集、项目展示、需求推送、资源对接、典型树立等工作。常态化举办线上线下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求与投融资对接会,建立跟踪帮扶创业学生和项目的长效机制。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基地示范引领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共同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环境,形成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持续开展创新创业宣讲进校园活动,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性。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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