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十四五”期间支持建设15个省级创新创业学院
“十四五”期间支持建设15个省级创新创业学院
记者12月6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从提升能力、优化环境、加强服务平台建设、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加强金融政策支持、促进成果转化、办好四川省“互联网+”大赛、加强工作保障机制建设等八个方面,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提升双创能力,优化双创环境
《意见》提出,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课程体系建设。加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和培训师资人才库建设与管理,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基地,每年培训创新创业导师不少于200人。实施创业培训专项计划,开展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各高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非毕业年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在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方面,将推动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实施大学生创业一站式登记服务。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免费空间,政府投资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免费开放情况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
为进一步便利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我省将完善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及科技创新资源数据库向社会开放,重点向大学生倾斜,提供定制化、专业化技术创新服务。同时,严格落实大学生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等创业帮扶政策,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
建设服务平台,落实扶持政策
根据《意见》,我省将加强高校创新创业专职机构建设,“十四五”期间支持建设省级创新创业学院15个、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15个。加强校企合作,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十四五”期间支持建设500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年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不少于5000个、国家级项目不少于1500个。
在加大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力度方面,我省将支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大学生创业,对成功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按9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意见》明确,增进办税便利、优化纳税服务,落实落细现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所得税、大学科技园免税等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为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我省将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降低贷款利率;降低担保要求,对10万元及以下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大学生,免除反担保要求。
促进成果转化,搭建大赛平台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支持产学研联合转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设立大学生创新行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等服务工作。建设一批面向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精品课程和培训项目。
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试点改革,开展知名高校研究生国企实践行动,扶持师生共创项目。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涌现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加强跟踪支持。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或前三名相当奖项)并在川落地发展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创业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项目落地补贴。
此外,我省要继续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研究出台有关奖励政策。健全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的联动机制,建立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网,常态化举办线上线下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求与投融资对接会,建立跟踪帮扶创业学生和项目的长效机制。(记者 江芸涵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