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27.49万套全覆盖!我省着力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
近日,我省启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全省在建的27.49万套保障性住房进行全覆盖质量排查,严查“低水平、低标准、低质量”建设,坚决兜牢房屋质量底线。
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明确需按要求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严禁恶意压价、低水平建设。压紧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设计施工质量控制,对室内外防水、防噪等常见问题针对性提出防治措施并进行整改。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区域的巡查、维修、养护责任,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章搭建等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上报质量监管部门。
开展排查清理行动
制定《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项检查表》,督促各地按照检查表内容,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在建项目,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在建项目,组织住建、城管、司法等部门(单位)联合执法,限时完成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加强质量长效管理
落实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打通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反应渠道,发挥社会监督约束作用。依托省住房保障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报修申请功能,形成一站式服务,妥善解决困难群众“房子问题多、报修流程烦”的诉求。加快健全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在建设中积极探索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研究建立房屋质量定期体检、维护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