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教〔2024〕57号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四川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7月3日
四川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教育强省工作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树立“大美育、全浸润”工作理念,发挥四川地域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潜移默化彰显育人实效,实现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目标任务
到2027年,学校美育实现“三个全面浸润”:以美育浸润全体学生,以美育浸润全体教师,以美育浸润全省学校;实现“四个全面覆盖”:艺术课程开设全面覆盖,美育社团建设全面覆盖,美育师资培养全面覆盖,校园文化建设全面覆盖;实现“五个全面提升”:美育课程教学质量全面提升,美育教研科研能力全面提升,美育资源整合水平全面提升,数字化赋能美育成效全面提升,乡村美育建设质量全面提升。
再用三到五年时间,优质均衡的美育更加普及,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普遍提高,教师美育素养显著提升,学校美育氛围更加浓厚,学校美育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大中小学校一体化美育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增强。通过持续努力,推动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三、工作举措
(一)美育教学改革深化行动
1.健全大美育课程体系。严格按照各学段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小学每周不少于4课时,初中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阶段艺术课程普通高中不少于108课时,非艺术类中职学校不少于72学时;高校落实本科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至少2个学分的基本要求,鼓励将艺术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各校要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丰富美育内涵,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渗透融合,构建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协同推进的美育课程体系。
2.加强艺术课堂主阵地建设。围绕艺术课程着力培养学生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四大核心素养,构建学、练、展(演)相结合的“美育浸润主课堂”;用好四川红色文化、古蜀文化、藏羌彝文化等资源,用活都市文博、美丽乡村、非遗传习基地等载体开展美育研学,形成“美育浸润大课堂”;鼓励艺术名家名师名匠进校开展专题讲座,指导艺术实践活动,打造“美育浸润名课堂”;引导学生善于在生活中发现美、记录美,积极在课堂中分享美、交流美,常态化开展“美育浸润微课堂”。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地方文化特色,打造一批美育精品课程和优质读物。
3.完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开展中小学艺术特长生一体化选拔和培养试点,拓宽艺术人才成长通道。支持高校建好国家级省级一流艺术类专业、课程和高水平专业群,创新艺术类拔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艺术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艺术类硕士点和博士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艺术学科创新团队和实验教学平台。相关高校每年要定期举办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展示,着力提升全体艺术师范生能力。
4.加强美育教研和科研体系建设。各校要建立健全美育教研机构,负责学校美育教研工作。各县(市、区)至少配备1名美育专职教研员,负责指导区域学校做好美育教研工作,定期深入艺术课堂,及时反馈育人质效,促进美育教学改革。完善省级美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依托高校或研究机构建设美育高端智库和高水平研究平台。加大省级美育专项课题建设,加强美育教学改革、乡村美育建设、大美育学科融合、美育促进心育发展等实践研究,形成一批美育教研科研优秀成果。
(二)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行动
5.推进教育工作者美育素养提升。省级统筹、市县组织实施“教育工作者美育素养提升计划”,将美育价值课程、美育素养课程作为常态化培训内容,加强教育行政人员、学校领导、各学科教师对美育育人功能的认识,促进美育素养整体提升。高校要抓好各学科师范生源头培养,将美育课程纳入师范类专业学生人文素养课程,建立健全“学科教育+美育”课程体系,将美育素养有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
6.加强艺术学科教师队伍能力建设。中小学按照艺术课程要求配齐配好美育教师。高校按要求建设一支以专职为主体、兼职为补充的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各级开展“艺术教师美育浸润专项培训计划”,持续扩大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面。中小学艺术教师三年内实现市级以上美育培训全覆盖,鼓励美育教研员、中小学美育教师到高校进修访学。持续举办全省高校艺术教育专业师生基本功展示,定期开展中小学艺术学科教师基本功展示、课堂教学展评、教学成果评比等活动,推优参加国家级展示评比活动。
7.发挥美育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加强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构建美育名师和艺术骨干教师学习成长共同体。美育名师工作室要主动承担学校美育教学改革攻坚任务,在美育发展规划、特色课程开发、艺术社团建设、校园文化营造、艺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美育改革成果和优质资源,实现“培养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的建设目标。
(三)艺术实践活动普及行动
8.扩面提质学校艺术社团。各级各类学校要因校制宜组建具有兴趣化、多元化和特色鲜明的校园品牌学生艺术社团,定期开展合唱、集体舞、戏剧、绘画、书法、手工艺等美育实践活动,为学生自主参与提供多样化选择,实现“校校有社团,人人都参与”的育人局面,让学生通过社团活动感受艺术之美,促进心育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性学生艺术团。鼓励各地建设教师艺术团,支持高水平原创艺术作品参加重要展演展示活动。
9.健全学生艺术展演机制。规范开展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多样性、具有特色的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省、市、县级每年举办各类学生艺术展演,积极建设区域美育活动品牌。学校要结合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班级、年级、院系、校级艺术成果展示交流,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学生艺术节,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经典艺术品牌。做优做强全省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西部学校音乐周、管(弦)乐展示等省级美育品牌活动,形成全国或区域内具有影响力的四川品牌。
10.推广普及优秀艺术作品展演展示。积极争取国家高雅艺术进校园项目来川演出。健全高雅艺术进校园推广普及机制,加大对乡村学校的辐射面和参与度。做好各级各类优秀艺术作品遴选和展示,建好优秀艺术作品资源库。鼓励校园优秀艺术作品常态化开展校际展演展示交流,建立校园优秀艺术作品参与重大展演机制,结合社会实践活动走进社区、走进乡村,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推动美育浸润走向社会。
(四)校园美育文化营造行动
11.创建特色校园美育文化。支持学校根据实际建设小型美术馆、博物馆、展览厅、音乐厅、剧场等,为师生搭建美育成果展示和审美鉴赏平台。结合育人理念与办学特色,把美育全方位融入校园环境设计,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艺术实践工作坊建设,拓展学校廊道、广场、橱窗、花园等空间,沉浸式打造文明高雅的校园美育文化场景,让学生时时、处处感受到美的浸润。持续开展“寻找最美校园”展播活动。积极申报和建好国家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基地,推出一批典型案例和优质资源。
(五)美育评价机制优化行动
12.改进学校美育评价机制。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探索开展多元化教育评价方式。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全面考查学生艺术学科核心素养和能力,完善初、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将美育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立基础教育全学段美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与反馈改进机制。加强高校公共艺术课教育教学和管理,美育工作及其成效纳入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实施省、市、县(区)、校四级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学校美育评价机制。
13.完善美育教师评价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美育教师的第一标准,将教学质量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将育人成效作为评价的结果检验,开展艺术学科教师素质与能力监测。完善美育教师绩效工资、考核评价机制和职称评聘标准,激发美育教师工作积极性,确保美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和走教支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完善美育教研员评价办法。
(六)乡村美育提质发展行动
14.探索优质美育资源共享机制。用好乡村文化和自然资源,建设城乡融合主题研学实践基地。以县域为基点、市域为统筹、省域为指导,鼓励各地建设一批区域优质美育资源共享中心,形成区域学校美育发展共同体。加强资源整合,因地制宜用好区域共享艺术家、美育实践基地、艺术展演场馆等优质资源。探索建立县域美育教师共享机制,鼓励优秀艺术教师、美育名师到乡村学校流动授课,用活专项公益基金,扩大艺术教师乡村走教资助范围。
15.深化城乡美育校际帮扶机制。建立高校与中小学、城乡学校之间手拉手帮扶长效机制。探索城乡学校艺术社团双向交流展演机制,多渠道搭建城乡中小学生高水平同台展演平台。鼓励艺术院校参与乡村美育文化建设,增强乡村学校审美韵味和文化品位。设立乡村美育教师培训专项,积极推进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项目。探索开展四川乡村美育公益研学计划,资助乡村中小学生走进城市开展美育研学和校际交流。
(七)美育智慧教育赋能行动
16.强化数字赋能新质美育发展。依托国家、省级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广运用教育教学、展演展示、互动体验等优质美育数字资源。用好四川云教平台,建立四川美育数字资源库,推进美育精品课程、优秀艺术作品、美育优质培训项目等线上共建共享。采取在线同步课堂、云上教研等方式,扩大数字化赋能美育效应,补齐资源薄弱地区美育短板。探索运用云展览、数字文博、虚拟演出等新技术丰富学习体验性,促进新质美育发展。
(八)社会美育资源整合行动
17.共享美育公共文化资源。鼓励学校与地区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等合作,联建共建校外艺术实践教学基地、研学基地、校内艺术名家工作室等,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各类社会资源为学校美育教学实践活动服务。鼓励各级各类艺术院(馆)面向学校建立公益开放通道,为学生观摩学习提供机会。
18.加强中外人文艺术交流。发挥艺术交流的重要作用,完善青少年“引进来”和“走出去”国际人文交流机制。支持各地各校定期开展中外学生艺术夏令营、校际互访等多样化研学活动,支持优秀师生艺术团出川出境交流展演。邀请“一带一路”、欧美等国家优秀学生艺术团来川交流。支持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和国际影响力的学校美育展演展示活动,促进美育成果互鉴和文化交流。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制度保障,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健全与宣传、文化旅游等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大中小学校要健全美育工作机制,明确美育工作分管副校长,定期研究学校美育工作,促进美育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地要统筹相关经费,保障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有效实施。鼓励高校单独设立美育专项经费。各级各类学校要按标准配备美育功能室,为美育课程和艺术社团配备必要的实践场所和设施器材。鼓励学校规范引进校外社会资源,服务学生多样化的美育实践需求。
(三)强化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美育浸润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工作实效。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成效作为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教育厅采取适当形式对各地美育浸润实施情况开展督导评估。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校要不断探索创新深化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有效途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级主流媒体要积极开展美育专题宣传,营造共同关注和支持学校美育发展的社会氛围。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凝练本地区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持续深化美育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