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短救护车辆救援通行时间 四川打造道路交通事故生命救援“绿色通道”
残疾严重损害个人健康、家庭幸福,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好残疾预防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8月25日是全国第六次“残疾预防日”,本次残疾预防日的活动主题为“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建设健康中国”。当天,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马骏,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处事故对策支队支队长宋子潇,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雍奇,应急厅基层基础管理处副处长陈明,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主任医师、儿童神经及神经康复专家罗蓉做客省政府网站,就四川省近日印发的《四川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进行了解读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计划》提到,要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提升道路设施安全保障水平,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等。其中特别提到,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伤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网络建设。
宋子潇透露,为完成《计划》中的工作任务,公安厅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安交管部门快速发现、消防救援部门及时救援、医疗卫生部门有效救治、保险机构及时理赔“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全省各地的几个部门都会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协作救援能力,切实地降低事故死亡率和致残率。”宋子潇表示。
此外,公安厅还与省卫生健康委共同构建了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生命救援“绿色通道”,其中交管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绿色通道”的顺利实施。
对载有危重病人的救护车辆,公安交管部门接报后,会立即组织沿途交通保障,开辟快速通道,最大限度地缩短救援通行时间;对医疗机构救护车辆在执行抢救生命等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其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对在救护过程中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待相关驾乘人员报警和拍照固定证据后,救护车辆可以继续先完成救护任务再处理后续事宜;对不依法避让应急救援车辆的行为,在有证据支撑的情况下,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并加大社会曝光力度。
同时,全省各地交警部门也在逐步建立和完善重伤救治医疗专家库,指定并对外公布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名单,进一步地提高道路交通事故伤员院前急救效率、质量和院内抢救、治疗质量,确保对伤员实施及时有效救治。(记者 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