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水利厅赴重庆市、内江市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立法调研
10月14日—15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田万国,省河长办副主任、水利厅副厅长王华率队赴重庆市、内江市开展河湖长制立法调研。
调研通过现场查看及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的主要内容、立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地方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现行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的建议,《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等方面进行全面调研,进一步推动《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的修改、审查。
自2019年启动河湖长制立法工作以来,我省在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河湖长制立法工作经验基础上,认真开展省内外立法调研,多途径广泛征求和吸纳基层及广大民众意见,目前《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草案)》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及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力争在年内顺利颁布。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俊,省河长办副主任、河湖中心主任刘锐等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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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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