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学习《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
12月13日,泸州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学习《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泸州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杨林兴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
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河湖长、联络员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掌握各项规定。大力宣传《条例》,让《条例》规定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严格执行《条例》,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推动河湖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会议强调
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坚持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力度,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全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