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 2022年04月19日 09时50分
  • 来源: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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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小水电分类整改,不断强化小水电安全和生态流量监管,取得阶段性可喜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省5131座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其中保留类电站239座、整改类3508座、退出类1384座;3184座需泄放生态流量的电站均安装了生态流量监控设备。8800多公里的减脱水段河流得到恢复。在国家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四川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被作为正面典型案例得到肯定。

    一是高位推动,全面部署。省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并将小水电整改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由省级财政提供6.38亿清理整改奖补资金,省总河长全体会议3次重点研究安排。省委彭清华书记3次作出批示,黄强省长多次安排部署,特别是甘孜州关州电站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罗文常务副省长2次批示、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尧斯丹副省长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7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陈炜副省长多次专题研究,全面部署清理整改工作。

    二是部门联动,全力推进。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两次联合开展专项督查。水利厅将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纳入河湖长制“5+9”重点工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8个厅局成立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指导意见等30余项制度和《四川省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和考核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水电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等长效监管制度。实行“双提示”制度。每月向各市(州)和各省级部门提示整改情况,以“一市一单”“一部门一单”的方式反馈整改中的问题。实行“月调度会”制度。每月初,会同各成员单位召开全省调度会,对整改进度进行指导,对工作推进周密部署。实行目标考核制度。纳入市(州)总河湖长和河湖长制考核重要内容。

    三是紧盯重点,严管质量。对全省所有已建、在建小水电全覆盖摸排、无死角核查,共完成立项、土地预审等6516项手续,对青衣江、大渡河等重点流域和凉山州、泸州市等重点市(州)常态化开展实地督查,给予具体指导。完成了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整改方案,强力推进赤水河小水电清理整改。省级成员单位每季度分组分片包干进行督导。落实了县级主责、市(州)复核、省级抽查督促指导的工作责任制。

    全省开展了2次“回头看”,对保留类电站严格复核各类审批手续;对需要整改的电站,严格把控整改标准;对退出的电站,做到退出彻底、不留隐患。全力保障水电站生态流量足额泄放。

    四是抓实安全,严防隐患。积极做好小水电安全监管部门摸底工作,开展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组织对小水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多轮专项抽查检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督促小水电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现场反馈,要求立行立改;成立小水电安全应急工作组,坚持每天值班值守,提高小水电安全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全省小水电、水库、水闸、堤防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开展全省小水电、水闸和堤防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对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电站建立市、县重点监管名录,按省、市分别不低于10%、20%比例进行重点抽查,努力实现“管控风险、整治隐患、防控事故”目标。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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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 2022年04月19日 09时50分
  • 来源: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
  • 四川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小水电分类整改,不断强化小水电安全和生态流量监管,取得阶段性可喜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省5131座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其中保留类电站239座、整改类3508座、退出类1384座;3184座需泄放生态流量的电站均安装了生态流量监控设备。8800多公里的减脱水段河流得到恢复。在国家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四川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被作为正面典型案例得到肯定。

    一是高位推动,全面部署。省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并将小水电整改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由省级财政提供6.38亿清理整改奖补资金,省总河长全体会议3次重点研究安排。省委彭清华书记3次作出批示,黄强省长多次安排部署,特别是甘孜州关州电站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罗文常务副省长2次批示、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尧斯丹副省长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7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陈炜副省长多次专题研究,全面部署清理整改工作。

    二是部门联动,全力推进。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两次联合开展专项督查。水利厅将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纳入河湖长制“5+9”重点工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8个厅局成立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指导意见等30余项制度和《四川省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和考核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水电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等长效监管制度。实行“双提示”制度。每月向各市(州)和各省级部门提示整改情况,以“一市一单”“一部门一单”的方式反馈整改中的问题。实行“月调度会”制度。每月初,会同各成员单位召开全省调度会,对整改进度进行指导,对工作推进周密部署。实行目标考核制度。纳入市(州)总河湖长和河湖长制考核重要内容。

    三是紧盯重点,严管质量。对全省所有已建、在建小水电全覆盖摸排、无死角核查,共完成立项、土地预审等6516项手续,对青衣江、大渡河等重点流域和凉山州、泸州市等重点市(州)常态化开展实地督查,给予具体指导。完成了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整改方案,强力推进赤水河小水电清理整改。省级成员单位每季度分组分片包干进行督导。落实了县级主责、市(州)复核、省级抽查督促指导的工作责任制。

    全省开展了2次“回头看”,对保留类电站严格复核各类审批手续;对需要整改的电站,严格把控整改标准;对退出的电站,做到退出彻底、不留隐患。全力保障水电站生态流量足额泄放。

    四是抓实安全,严防隐患。积极做好小水电安全监管部门摸底工作,开展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组织对小水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多轮专项抽查检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督促小水电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现场反馈,要求立行立改;成立小水电安全应急工作组,坚持每天值班值守,提高小水电安全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全省小水电、水库、水闸、堤防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开展全省小水电、水闸和堤防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对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电站建立市、县重点监管名录,按省、市分别不低于10%、20%比例进行重点抽查,努力实现“管控风险、整治隐患、防控事故”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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