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法治乡村长效机制
四川21个市(州)实现民主法治示范村全覆盖
四川21个市(州)实现民主法治示范村全覆盖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是构建法治乡村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法治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法治乡村建设,四川如何作答?7月9日,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就“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云交流。
“一直以来,四川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遍及全省、全面开花。”孔祥贵介绍,据统计,2004年至2021年,四川省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八批次233个,实现了全省21个市(州)全覆盖,7个市(州)实现了下属县(市、区)创建100%覆盖。
在这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里,既有城市人口密集型社区、城乡结合部混居型社区、经济开发工业强村(社区),也有农村地区农业特色种养殖村、脱贫攻坚帮扶重点村、少数民族旅游特色村等。
“总的来讲,各地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和实践中既带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也提升了公民法治素养、道德水平,更带动和辐射了周边地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孔祥贵说,这样有力推动了基层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全面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记者 姚箬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