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12345”四川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

  • 2021年07月09日 15时21分
  • 来源: 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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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为让网友深入了解我省法治乡村建设情况,7月9日,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作客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接下来,四川如何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孔祥贵表示,下一步,司法厅将突出“一个转变”、发挥“两个作用”、强化“三个融合”、聚焦“四个目标”、实施“五大行动”,着力打造“12345”的四川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

    “1”即突出“一个转变”。就是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将法治乡村建设的工作重心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向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转变。

    “2”即发挥“两个作用”。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和主体作用。

    “3”即强化“三个融合”。就是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融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城乡基层治理相融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相融合。

    “4”即聚焦“四个目标”。就是聚焦“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获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通过综合施策,保障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5”就是实施“五大行动”。就是实施法治保障平安行动、法治护航发展行动、法治惠民服务行动、法治文化培育行动、法治基础强化行动,着力夯实履职基础,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重点工作①: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引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乡村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主要通过开展四个活动来积极推动,开展“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支持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开展100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100家乡村振兴任务重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

    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乡村行动,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三农”案件优先办,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面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公布联系方式,提供24小时公证法律咨询、业务办理预约等服务。开展“百家司法鉴定机构服务乡村”活动,引导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乡村受援人减免鉴定费。支持仲裁融入乡村基层治理,依法处理乡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的各类民事纠纷,开展乡村旅游矛盾化解“调解+仲裁”试点。

    重点工作②:加强乡村法治宣传

    近年来,四川从构建普法机制、突出普法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创新普法形式入手,努力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在普法机制上,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工作由单一部门“独唱”变成相关部门“合唱”。在突出普法重点上,注重及时宣传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法律法规规章。在专项行动上,组织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法律服务冬季专项行动、民法典“三个一百”走进乡村等专项普法活动。在普法形式上,注重“以案释法”,将普法宣传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

    目前,四川正在认真谋划“八五”普法,将在“八五”普法规划中进一步突出“法律进乡村”工作,扎实推进乡村普法依法治理,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重点工作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我省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准确判断和科学把握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规律特点,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组织体系,加强队伍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四川升级版”,为助力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悉,四川紧扣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同步对3.6万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进行了换届,实现了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全规范。2020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在农村地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9万次,调解涉农矛盾纠纷20.7万件,为全省乡村振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记者 兰楠

    责任编辑: 范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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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12345”四川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

  • 2021年07月09日 15时21分
  • 来源: 川观新闻
  •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为让网友深入了解我省法治乡村建设情况,7月9日,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作客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接下来,四川如何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孔祥贵表示,下一步,司法厅将突出“一个转变”、发挥“两个作用”、强化“三个融合”、聚焦“四个目标”、实施“五大行动”,着力打造“12345”的四川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

    “1”即突出“一个转变”。就是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将法治乡村建设的工作重心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向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转变。

    “2”即发挥“两个作用”。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和主体作用。

    “3”即强化“三个融合”。就是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融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城乡基层治理相融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相融合。

    “4”即聚焦“四个目标”。就是聚焦“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获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通过综合施策,保障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5”就是实施“五大行动”。就是实施法治保障平安行动、法治护航发展行动、法治惠民服务行动、法治文化培育行动、法治基础强化行动,着力夯实履职基础,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重点工作①: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引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乡村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主要通过开展四个活动来积极推动,开展“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支持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开展100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100家乡村振兴任务重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

    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乡村行动,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三农”案件优先办,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面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公布联系方式,提供24小时公证法律咨询、业务办理预约等服务。开展“百家司法鉴定机构服务乡村”活动,引导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乡村受援人减免鉴定费。支持仲裁融入乡村基层治理,依法处理乡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的各类民事纠纷,开展乡村旅游矛盾化解“调解+仲裁”试点。

    重点工作②:加强乡村法治宣传

    近年来,四川从构建普法机制、突出普法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创新普法形式入手,努力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在普法机制上,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工作由单一部门“独唱”变成相关部门“合唱”。在突出普法重点上,注重及时宣传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法律法规规章。在专项行动上,组织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法律服务冬季专项行动、民法典“三个一百”走进乡村等专项普法活动。在普法形式上,注重“以案释法”,将普法宣传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

    目前,四川正在认真谋划“八五”普法,将在“八五”普法规划中进一步突出“法律进乡村”工作,扎实推进乡村普法依法治理,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重点工作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我省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准确判断和科学把握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规律特点,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组织体系,加强队伍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四川升级版”,为助力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悉,四川紧扣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同步对3.6万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进行了换届,实现了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全规范。2020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在农村地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9万次,调解涉农矛盾纠纷20.7万件,为全省乡村振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记者 兰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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