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不上“问题医药产品”企业咋办
省药监局:关闭相关网站 立即下架删除和屏蔽产品

  • 2021年05月13日 17时55分
  • 来源: 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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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13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以“增量提质强监管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械安全”的主题访谈中,网友“词不达意”向省药监局提问:“对于监测有问题产品,但又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怎样处置?”


    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处长王治胜表示,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隐匿性、易转移性、跨地域性这四个特征,让互联网信息监管成为世界性的难题。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实际情况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的,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示后,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并向社会公告。相关网站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同级通信主管部门进行关闭。

    “同时,对在第三方网络交易服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的,监管部门联系并监督相关平台及时将该产品立即下架、删除和屏蔽。”王治胜说,若销售产品对人造成伤害或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等已涉嫌犯罪的,将按照行刑衔接的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记者 魏冯

    责任编辑: 范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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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不上“问题医药产品”企业咋办
    省药监局:关闭相关网站 立即下架删除和屏蔽产品

  • 2021年05月13日 17时55分
  • 来源: 川观新闻
  • 5月13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以“增量提质强监管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械安全”的主题访谈中,网友“词不达意”向省药监局提问:“对于监测有问题产品,但又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怎样处置?”


    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处长王治胜表示,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隐匿性、易转移性、跨地域性这四个特征,让互联网信息监管成为世界性的难题。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实际情况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的,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示后,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并向社会公告。相关网站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同级通信主管部门进行关闭。

    “同时,对在第三方网络交易服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的,监管部门联系并监督相关平台及时将该产品立即下架、删除和屏蔽。”王治胜说,若销售产品对人造成伤害或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等已涉嫌犯罪的,将按照行刑衔接的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记者 魏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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