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持续推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将设置5个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机构
将设置5个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机构
在四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力度不减。
12月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在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时透露,目前全省正在开展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督察,其中,还有5个市(州)没有接受第二轮的省级督察,初步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启动,实现第二轮省级督察“全覆盖”。
“我们将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省级督察,完成第二轮省级督察‘全覆盖’,”刘华太表示,全省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十四五”美丽中国建设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数据
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任务总体上进展顺利
2017年以来,四川总共接受了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其中,第一次是2017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第二次是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和沱江流域专项督察,第一轮督察涉及四川省的整改任务89项,"回头看"及沱江流域专项督察整改任务66项。
据刘华太介绍,两次督察任务总体上进展顺利,截止到上季度末,2017年例行督察89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63项,到年底可望完成82项,364条整改措施已经完成232条,督察组移交的9070个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8986个,整改完成率99.1%。
2018年"回头看"及沱江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涉及的66项任务已完成45项,217条措施已完成137条,督察组移交的3665个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3584个,整改完成率97.8%。
改善
环境质量改善只是其中之一
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等工作同步推进
事实上,除了市民日常看得见的水和大气环境整改取得成效以外,根据督察反馈的意见,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三方面工作也在强力推进中。
访谈中,刘华太提到,目前,全省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0.74万吨/日。加快磷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德阳市磷化工企业基本完成磷石膏堆场升级改造,全面实施磷石膏"以销定产"。加快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新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8个、新增年处置能力60.96万吨。
同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依法实施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完成卧龙等自然保护区内1252个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取缔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餐饮趸船17艘。完成3168座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有效解决水电站引水导致的河道断流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上,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数据上看,今年1-10月,全省办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061件,处罚金额1.5亿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60起,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8起。
问题
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突出
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有待改善
尽管总体上看,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中,但仍有问题比较突出。对此,刘华太在访谈中毫不避讳,在他看来,主要体现在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两方面。
“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短板较为突出。”刘华太坦言,虽然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全省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建设上用了心、投了钱、也见了效,但向乡镇和农村延伸还需要相当长的一个过程。其次,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上,目前,全省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环境问题正在解决过程中,此消彼长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同时,具体到市(州),每个市(州)都有区域性特点。
刘华太介绍道,在长江流域,包括岷江、沱江流域地区主要集中在水环境问题方面;成都平原地区,包括川南地区、川东北地区,受地形地貌、工业产业特征影响,主要表现为大气环境质量问题;三州和川西北地区,主要表现为生态类问题;涉及到“三磷”的环境风险问题,德阳、乐山、凉山等市(州)就更突出一些。
重拳
编制《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
将设置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机构
问题既明,重拳已出。
在四川,《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已经完成编制,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补充和延伸。
“细则相关具体内容正在完善过程当中。”刘华太举例道,就派驻监察问题,四川已经明确要设置5个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机构,并将于近期完成挂牌,分别设在成都、宜宾、南充、绵阳、西昌。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的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派驻机构切实履职尽责,从而推动属地的环境问题解决、环保工作加强和环境质量改善。
同时,将继续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尽管目前总体上,全省整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可望按期完成任务,但是整改工作还存在需进一步提高质量、进一步健全机制防止反弹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六步工作法’等有效举措,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重点盯办各类滞后项目,督促突出问题如期整改到位。”(记者 杜江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