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
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7〕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0日
四川省强化学校体育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进一步强化我省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标,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得到切实保证;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基本完善,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注重实效的体育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教学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
1.完善体育课程。以培养学生兴趣、养成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体质为主线,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为中小学增加体育课时。高等学校一、二年级本科学生须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学生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程,本科、专科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程,选修课成绩计入学生学分。科学安排课程内容,在学生掌握基本运动技能基础上,提高专项运动能力。大力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积极开展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优势项目,传承和创新开展我省民族民间特色项目。
2.强化课外锻炼。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将大课间、校内课外体育活动纳入体育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和课表,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并由学校统筹安排、集中组织。当天有体育课的班级,以“大课间”“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以“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予以保证。高等学校要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2次课外体育活动。继续开展“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寄宿制中小学校要组织每天出早操。遵循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定期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鼓励广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坚持开展学生冬季长跑等群体性活动。支持学生参加社会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积极为学生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和覆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
3.提高教学水平。加强健康知识教育,科学安排运动负荷,注重运动技能学习和实践练习,让学生熟练掌握1至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关注学生体育能力和体质水平差异,区别对待、因材施教,研究推广适合不同类型学生的体育教学方法,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质量。建立以高等学校牵头的全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等运动项目教学联盟,为中小学开展教改试点提供专业支撑,帮助学校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积极开展学校体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提升体育教学和科学化水平。
(二)注重教体结合,完善训练和竞赛体系。
4.开展课余训练。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生特长,积极组建体育运动队、代表队、俱乐部、兴趣小组或社团,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为国家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基础。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运动训练规律,科学安排训练计划,不断提高课余运动训练水平。妥善处理好文化课学习和训练的关系,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打好专项运动能力基础。继续抓好体教共建的运动队,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扶持建设一批校园足球、篮球、排球等特色学校,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
5.完善竞赛体系。建设常态化的学校体育竞赛机制,规范赛风赛纪,强化以赛育人。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运动项目设置突出集体性、趣味性和教育性,体现本校特色。整合赛事资源,制定学校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体制,构建省、市、县相互衔接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体育竞赛活动,推动开展跨区域竞赛活动。完善竞赛选拔机制,畅通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代表队的渠道。
(三)增强基础能力,提升学校体育保障水平。
6.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标准逐步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和体育专职教研人员,重点解决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乡(镇)和村小教学点体育教师“招不到、留不住”的实际问题。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特别优秀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按规定直接考核招聘为正式体育教师。加强师德建设,增强广大体育教师职业荣誉感,坚定长期致力于体育教育事业的理想与信心。提高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适应中小学体育需求的合格体育教师。实施体育教师全员培训,将体育教师培训一并纳入国家级和省级培训计划予以统筹安排,并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提升特殊教育体育教师水平。体育教师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余训练、比赛等应纳入教学工作量。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完善高等学校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和职称职务评聘办法。
7.加强体育设施设备建设。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学校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薄”等项目和《四川省普通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4—2018年)》的推进,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大力改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为学生配齐配足必要的体育活动器材,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将学校体育场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结合学校布局科学规划新建公共体育场地,促进学校与社会共建共享公共体育场地与设施。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及公众有序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户外营地等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8.健全体育风险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体艺〔2015〕3号)相关要求,健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体育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运动伤害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运动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加强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及器材设施的安全风险分类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有安全风险的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有损坏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完善校方责任险,探索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试点推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学校应当按规定为外出参加校外体育比赛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整合资源支持学校体育。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有关体育活动。支持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开展广泛合作,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鼓励体育教师(教练员)利用周末、寒暑假、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到体育协会、俱乐部等开展训练和相关服务活动。加强与港澳台及国际青少年体育的合作与交流。
(四)加强评价监测,促进学校体育健康发展。
10.完善体育考试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项目考核和学业水平考试,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对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高等学校要加强学生体育考试与评价。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考试计分科目,其分值权重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8%(鼓励各地提高分值比例),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新生开始实施,可分步到位。鼓励各地将中长跑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考试项目,实施多项目抽考选考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工作。学校体育测试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特殊情况,体现人文关怀。
11.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明确体育课程学业质量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学生运动项目技能等级评定标准和高等学校体育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定期开展体育课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促进学校体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落实学校体育年度报表、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严格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实施教考分离、交叉测试,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确保测试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加强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分析与研究,以指导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建设学校体育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手段对体育课质量进行监测、监控,并对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管理责任,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学校体育的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各级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有关部门(单位)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和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要落实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和人员。
(二)强化统筹保障。教育厅要履行好学校体育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学校体育统筹规划、评价导向和综合管理。省编办要在本级编制总量内做好体育师资的编制统筹。省发展改革委要合理统筹规划,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共建共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为体育师资的补充、职称评定等做好指导及服务工作。财政厅要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通过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相关资金,支持学校补充体育设施设备。省体育局要发挥体育专业人才优势,加强对中小学体育活动与训练的专业指导,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开放体育场馆设施,促进体育资源开放共享。团省委要发挥体育育人的综合作用,积极倡导和组织体育志愿者支教、援教,引导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快乐健康成长。
(三)完善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时要对学校体育给予倾斜和足额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学校要按照体育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和教育教学需要保障体育工作经费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
(四)强化考核激励。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强化考核、注重实效。建立科学的专项督查、抽查、公告制度,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约谈和行政问责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学校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总体合格率和平均成绩)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手段,加大学校体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引导全社会重视、支持学校体育,尊重、关心学校体育教师,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营造有利于学校体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