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安排资金支持加大疫情期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监管力度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财政厅调整支出结构,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1400万元用于支持加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监管力度。
一是抓好饮用水质预警监测。支持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在做好日常水体水质监测的基础上,新增开展饮用水源地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水质预警监测,促进监测指标能够测、快速测、准确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饮用水安全。
二是强化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管。支持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统一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及时、高效、无害化处理。
三是补充完善省级环保应急物资储备库。支持广元、广安等7个市(州)省级环保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快应急物资设备完善补充。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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