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实行奖补近5年 1.8亿元奖补1.3万毕业生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2009年我省出台了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政策。主要内容是:对省属高校毕业生首次就业单位为我省77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基层单位且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按其实际缴纳的学费给予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记者 李龙俊)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