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启动 重点援助去产能职工等三类群体
此次专项活动开展时间为1月2日至2月2日,援助对象包括: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等人员。在未来一个月里,全省将集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创业。
具体有哪些帮助措施?“各地将对辖区内援助对象分类提供帮扶,使辖区内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或处于积极的就业准备状态中,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将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全部登记造册。同时,对没有就业的援助对象因人施策,制定专门的帮扶方案;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援助对象,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
据悉,各地将对辖区内已经就业援助对象逐一回访,跟踪掌握其就业情况、意见诉求,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就业的,将引导其积极参加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记者 刘春华)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