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社发布三类骗取医保行为 伪造篡改病历在列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推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扩大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努力将更多的人群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覆盖人数不断增多。
同时为方便参保群众就医看病,四川省不断增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医保报销水平,给参保群众提供更多的就医选择。然而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部分不法医药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千方百计采取非法手段,侵占骗取套取医保基金,有的还数额巨大,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参保群众的利益,危害了医保基金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
开具“阴阳”病历造假骗取套取医保基金:一是伪造从未到该院就诊人员的住院病历、病员签字等资料。二是篡改病人实际住院时间、住院次数。三是以返还好处的方式“拉人头”。如通过给病人返还门槛费、多开出院的口服药等吸引病人,然后再利用病人入院治疗的信息套取更多的医保资金。四是替换就医用药情况,把住院病人治疗期间不能报销的药物,更换成医保药品目录中能够报销的药物。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弄虚作假骗取医保基金:利用群众不懂政策、怕麻烦的心理,以“看病不要钱”或仅要很少钱为借口吸引群众就诊后,打着方便报销的旗号,长期非法保管、持有、使用病员医保卡,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到弄虚作假骗取医保的目的。
与医生、病员、医药销售人员建立“攻守同盟”:如采取院长统筹协调、医保办伪造入院出院手续、医生伪造医嘱处方和出院证明、护理部伪造病历和护理记录、药房伪造用药的“一条龙”作案方式,造假手续齐全;要求医药销售人员为医院开具假的药品销售发票,为实施诈骗提供便利;为应对相关部门日常检查和公安机关查处,有针对性地聘请法律顾问,企图逃避法律惩处。 (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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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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