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少数”夯实基层基础 依法治蜀步履铿锵
今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强化小分队暗访力度,增加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新的检查方式,力求最大程度掌握真实情况。
这是2015年6月《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施行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的第三次《条例》执法检查。
聚焦2017年各地脱贫攻坚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今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条例》在全省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参与执法检查的全国人大代表郭红梅表示,如此高密度、高要求、广覆盖地对一个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在我省乃至全国都少见,显示出了四川推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工作驶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的自觉与笃行。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五年来,四川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扎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巴蜀大地落地生根。
五年来,四川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两个跨越”筑起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年来,“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已经成为四川干部群众的共识,全社会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总体形成。
高点谋定
勇担历史使命,高规格设计布局,系统构建全面依法治省“四梁八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鲜明标签载入历史,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目标宏伟,催人奋进——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切实得到尊重和保障。
法治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历史经验看,依法治理本身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渐进性等特点,需要谋定而后动。
四川的谋,是深刻领会中央要求,精准吃透省情——
从现实需求看,四川作为西部内陆省份,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必须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来规范行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从未来发展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必须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两个跨越”提供重要保障。
从社会治理看,解决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把握,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从法治上提供制度化方案。
四川的谋,是高规格设计布局——要想做好治蜀兴川这份大业,就要务好法治这个根本。省委书记王东明亲自研究、部署、牵头推进依法治省工作。
2013年12月,王东明在《法制日报》发表署名文章,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强调要着力加快建设法治四川,夯实治蜀兴川的法治根基。
2014年1月9日,四川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从上至下对依法治省工作进行总动员、总部署。会前,一份依法治省“规划图”——《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颁布实施,系统提出依法治省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进程,对2014年到2020年法治四川建设做出总体规划。
2014年11月20日,省委十届五次全会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从八个方面对新时期法治四川建设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成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四川具体化的重要体现和四川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行动指南。
四川的谋,是科学制定实施标准——
省委着力节点掌控、突出实用管用,2014年出台《四川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2015年制定实施《四川省依法治省评价标准(试行)》《四川省法治建设状况评估办法(试行)》,为考核评估依法治省工作实施效果提供“度量衡”。
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把四川的做法概括为以依法治省决定为主导的“一个主导、四个配套”法治体系,对四川真诚务实推动法治给予肯定。
四川的谋,是系统构建推进机制——
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推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参照省上的格局建立专门工作机构。
省委构建“4+5”工作推进机制,要求省“四套班子”办公厅和纪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五部门,指导本序列省级部门抓好法治建设,负责督导其垂直系统对口部门的依法治理工作。
2014年以来,省委每年开一个全省推进会,对依法治省做出安排部署。分别召开川东北、“三州”、川南和成都四大片区推进会,再部署、再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负责人表决心、亮态度、出措施,切中要害。
四川依法治省,构建形成了党委统筹揽总、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推进格局。
省委每年还碰硬进行年度考核,做出排位通报,开具问题清单,开展严格的约谈问责,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同时,以严肃的调研、督导、暗访、第一责任人履职汇报等方式,检查执行力,推动法治落地生根。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治四川建设蹄疾步稳。
四川路径
抓住“关键少数”,夯实基层基础,法治建设“抓两头”特色鲜明
法之贵,在于行。如何行?必须要有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他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厉”在首先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四川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落实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作出16条刚性规定,依纪依法规范权力运行。
除了“紧箍咒”,还有“必修课”。从2013年以来,会前学法成为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必修课”,这一“课”已覆盖全省三级政府。
我省各级党政及相关部门普遍建立常委会、常务会、党委(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邀请专家学者或领导干部举办数百场中心组学法专题报告。五年来,全省累计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12万余场次,累计组织县(处)级以上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20万余人次。
“其身正,不令而行”。在推进法治建设中,领导干部既挂帅又出征。在选人用人的天平上,不断加重法治“砝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决不让那些无视党纪国法的人有活动的空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的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
法治根基在全民守法,守法的前提是知法懂法。
厉行法治抓基础,普法先行。四川把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这“七进”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载体,编制了《三年行动纲要》,对“每一进”都分年度确立任务、提出要求,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围绕“普什么法、谁来普法、怎样普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写普法教材,民族地区还编写了“双语”教材和读物。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专门实施意见,强化执法机关普法责任;组建法律宣讲团、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小分队等,深入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让每一“进”都有人送法、讲法、释法,使群众受到法律的浸润和感染。
基层是依法治省的落脚点。厉行法治抓基层,四川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分别对县、乡、村等9个方面明确了创建要求。
作为起步之年,今年主要抓了村(社区)创建,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
“遵纪守法好,主持正义讲公道,为人做事遵规法,损害他人理不饶。”在乐山市五通桥区金山镇石燕子村,村规民约顺口溜广为流传。
2014年以来,全省各地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为载体,推进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带动和推进法治建设。一些地方以村规民约为抓手,由村“两委”牵头,引导群众自主依法起草、讨论、表决建立规章制度,有问题大家都自觉以此协调解决,逐步形成了依法立约、以约治村、民主管理的基层治理良序。
着力抓好“关键少数”和基层基础这两头,法治建设形成四川特色路径,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在四川逐渐成为广大群众的共同追求。
生动实践
服务中心大局,法治之花全面绽放,为“两个跨越”筑起坚实的法治保障
国运兴盛系于法治。依法治国,归根到底是着眼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这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本标准,更是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的根本遵循。
在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四川既全面把握总体要求、整体推进,又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阶段性特征,从具体事情抓起,把最基础的事情做实,稳扎稳打,积小胜为大胜,法治之花全面绽放。
服务中心大局,立良法以行善治——
“出门就有公路走,今年还花1000多块钱买了个净水器。”面对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组的“刨根问底”,广安武胜县三溪镇明灯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张华杰表示,和他家一样去年底已脱贫的困难群众,开始注重提升生活品质。
四川围绕中心大局抓对接,将法治贯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中,用法治服务脱贫攻坚、绿色发展,保障全面创新改革等中心任务,加快建设天府新区、绵阳科技城等法治示范区,亮点频现。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质量和数量、理论和实践、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有机统一,围绕“五位一体”改革发展要求制定实施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35件法规规章,修订《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45件法规规章,废止《四川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27件法规规章,较好地营造了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同步全面小康的法治环境。
完善立法体制。正确处理中央法权和地方法权、人大法权和部门法权关系,认真做好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承接行使工作,守住立法权限、符合实际、批准实行、备案审查“四道防线”,《立法法》修订仅仅一年多,四川首批13个设区的市获准开始行使立法权,数量居全国第一。
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围绕环境保护、食药安全、安全生产、扶贫攻坚、依法治藏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立法调研,把立法的过程转化为倾听民声、凝聚民心、汇集民意、整合民力的过程,制定实施《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紧扣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开展立法执法检查等,不断强化法治保障。
突出问题导向,发力关键环节和薄弱区域——
维护藏区和谐稳定。省委始终把依法治藏作为根本之举,旗帜鲜明开展反分裂斗争,扎实推进法律进寺庙、进牧区、进机关、进学校等,全力推进依法治寺,民族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和谐稳定。
补齐社会治理短板。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风险,构建现代治理良序。
去年6月,遂宁市大英县,一次当地政府组织进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叫停一个上亿元的投资项目,从源头上预防了社会矛盾的发生。随着《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出台,在事关民生的重大项目或重大决策实施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成为常态。
直面“执行难”,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意见》,21个市(州)制定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绩效目标管理、诚信建设、文明创建等范畴逗硬考核。
持续用力改革创新,打响一批法治建设“四川品牌”——
2014年5月,我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三级行政部门的4.5万项行政行为实现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标志着我省向构建全国“规模最大、功能最优、集约化程度最高”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又迈进一步。
我省还全面取消省级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截至2015年底,累计取消调整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430项,省级保留审批事项精简为281项,成为全国保留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简政放权全面提速。
群众参与创新也有力推动了依法治省工作。“4·20”芦山强烈地震后,雅安在全市推行“自建委”灾后重建新村治理机制,全面向“自管委”转型升级,在由群众以投票等方式选出的自管委成员带领下,全面探索新村群众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治理模式。
目前,我省明确的14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已完成11项,其中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入额遴选等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诉非衔接”、刑事涉案财务管理等改革在全国推广。2016年,四川省确定95个依法治省特色创新项目,其中48个由各市(州)完成,47个由省直部门负责。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有力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向前发展。
法治四川建设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效,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四川法治良序总体形成。国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全面评估后认为,四川依法治省走在全国前列。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调研组专程来川调研,认为四川依法治省好经验好做法可复制可推广。
山高愈前行,梦好起宏图。法治四川,步履铿锵,向着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目标,奋勇前行。 (记者 方小虎 黄志凌 阮长安 江芸涵 庞莹)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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