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多部门联合出台共享单车管理方案 分别解读新政
规范共享单车停放
4月17日,成都市交委、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城管委三部门联合出台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工作方案》。昨日上午,天府早报记者对成都市交委、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城管委、成都少城街道办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相关负责人根据其职能职责的不同,分别对此次出台的新政进行了解读。
专|家|声|音
多部门协同管理共享单车带来的作用是积极的
民建成都市委秘书长、朱西平教授表示,共享单车采用互联网+方式实现资源共享,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有效解决了市民“最后一公里”难题,对于减少城市拥堵、减少大气污染、节能减排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但共享单车在井喷式发展时,出现了乱停乱放、交通安全等问题。成都市交委、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城管委等政府部门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及时出台了共享单车管理的相关办法和工作方案,从运营企业、停车点规划与管理、车辆使用者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解决共享单车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这必将在促进共享单车有序规范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共享单车带来的积极作用。
成都市交委
专题协商会半月一次
问:“3+7+N”协商平台对共享单车秩序管理将起到什么作用?如何牵头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监管?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运输处副处长李乔:
通过学习借鉴国内一些主要城市的先进经验,我们形成了目前的“3+7+N”协商平台。这个协商平台,既包括市区两级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也包括了共享单车的营运企业,还包括关心关注共享单车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人员广泛。
我们这个专题协商会会期时间固定,每半月召开一次,讨论解决的问题可以是各级部门在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也可以是企业运营中需要管理部门协调帮助的事项,还可以是广大市民针对规范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接下来,将加快制定《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从规范经营、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社会责任、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适时做出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市场运作手段“扶优限劣”,促使运营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启动《成都市共享单车行业监控平台》建设,接入运营企业投放情况、车辆信息、运行数据和用户信用情况等信息,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成都公安局
1209个停放点7月到位
问:共享单车停放点位的施划如何做到合理合规有效?
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秩序处干警陈红嘉:
为鼓励共享单车发展,成都交管局制定了《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来统一规划成都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区位规划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规划遵循“集中停放、分类停放、方便群众、保障畅通”原则,使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截至2016年底,共规划设置7433个非机动车停放点位;今年,已完成第一批地铁1、2、3、4号线84个出入口253个非机动车停放点位设置工作。第二批次非机动车停车位预计于7月10日前规划设置到位,各区共规划了1209个非机动车停车点,涉及中心城区地铁1、2、3、4号线、“五环”、“26”射线、春熙路商圈、高新南区公交枢纽站、公交站点。
成都城管委
单车投放位不影响生活
问:成都市城管委在共享单车停放规范管理工作中有什么职责?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秩序管理处副处长崔磊:
共享单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方便了市民低碳、便利出行,对此,成都市城管委积极支持共享单车在成都的发展,但面对出现的随意停放、挤占盲道等问题,加强监管也是刻不容缓。按照职责分工,成都市城管委负责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和停放区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配合成都市公安交管局做好非机动停放管理的考核工作。
下一步,成都市城管委在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中,要制定完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和停放区域环境卫生的检查考核办法,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非机动车停放点位的施划和备案工作,督导属地政府及时完成规划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位的施划;定期约谈相关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要求企业投放共享单车必须遵守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和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放位置和投放数量不能影响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成都少城街道办事处
居民和商家巡查乱停放
问:少城辖区内共享单车摆放有序,秩序管理非常有效,你能谈谈你们少城街道办事处是如何做的吗?
少城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长巫洪栋:
你说的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曾经在我们辖区也普遍存在,尤其是宽窄巷子景区和辖区地铁站外特别突出。为此我们街道城管部门进行现场调研,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市民个人素质;另一方面是街面缺少停放场地、停放位置不便、数量太少。
近期,我们结合城市管理要求,认真分析了各个地段的人群流量和市民使用习惯,在当道、显眼、宽阔的临街人行道上专门划出多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目前,整个少城辖区共划出38处,760平方米的非机动车停放点,极大地满足了辖区共享单车和商家非机动车的停放需求。
在景区、地铁站周边人流大、共享单车使用频率高的地段,我们发动居民群众和周边的商家主动参与巡查值守,对停放和取用共享单车的市民进行提醒和劝导,引导和培养他们文明的使用共享单车的习惯。当辖区出现乱停放的共享单车、非机动车时,我们要求城管执法辅助人员也及时将车辆移到停放点有序摆放。
名|词|解|释
3+7+N
3指的是成都市交委、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城管委
7指的是五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N指的是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专家学者等 (记者 朱佳慧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