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全国专家泸州探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如何“唤醒”沉睡的宅基地

  • 2017年12月24日 09时0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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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16-17日,全国“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讨会在泸县召开。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开展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泸县位列其中,主要承担宅基地改革任务。此次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四川大学等单位的代表,基于泸县试点样本,重点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展开探讨。

      对土地依附程度改变,撬动宅基地制度变革

      今年3月,泸县4宗83亩农村宅基地退出节余指标成功拍卖。

      “我们以每亩7.8万元的价格,获得了40亩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建设生猪交易平台和冷链物流两个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喻寺镇谭坝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游太平说,这既解决了公司建设用地问题,又能带动周边村民致富。

      盘活宅基地资源,泸县先行先试。“这是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变化。”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守英说,与“农一代”不同,“农二代”更多选择离开农村的土地,其对土地的依附程度正在发生转变,“这个状况,成为撬动宅基地制度变革和村庄转型的根本力量。”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立达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宅基地的改革,就显得很有价值和必要,这对农民和农村发展来说,都是有好处的。”

      法律支撑和市场运作都需要有所突破

      “要改”,是与会代表的统一认识。“难改”,也是代表们的普遍看法。

      “宅基地的改革,是当下农村最难的一项改革。”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研究员姚丽说,大量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需要得到解决,“《物权法》等都需要重新界定,我们的研究小组形成了一些清单,正在着手开展研究。”

      “改革的措施里,还需要考虑到涉及金融方面的问题,这才能进一步保障农村土地的价值真正被利用起来。”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汪小亚说。

      今年11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试点范围的通知》,泸县被纳入试点县市区名单。泸县县长肖刚介绍,泸县选择由中国农业银行泸县支行等3家金融机构试点。泸县玉蟾街道龙华村村民何学富用住房抵押获得了首笔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58万元,“实实在在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难题”。

      针对目前农村土地改革的瓶颈,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需要进一步体现市场化。他表示,从2003年开始,西部人口向东部转移。但建设用地指标,是从东部向西部倾斜。中西部新增土地占到了全国的60%以上,“这样的不匹配,也需要得到解决。”

      土地制度改革与乡村综合整治等结合

      泸县嘉明镇狮子山村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康公寓”,3幢崭新的青瓦白墙楼房整齐排列,里面住有37户贫困户。

      “能住进这么好的公寓,得益于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村民谢荣新说。嘉明镇政府投资450万元集中建设安康公寓和文化广场,提供给退出宅基地的孤寡老人、失独老人无偿居住,周边配套建有蔬菜基地、食用菌基地和扶贫生产大棚等,让有劳动能力的村民可以脱贫。

      “目前,泸县等试验地区已经在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上做了一些探索,比如宅基地的有偿退出等,这些做法值得肯定。”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说,下一步机制改革要继续深化,交易的自由度需要再提高,“土地的规划上也要有配套政策。比如能不能考虑划定一个农业保护区,保护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只能少不能多。保护区外,划出更多土地,提高交易的自由度。这样也能解决耕地保护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还需要和乡村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在多项改革措施上,应有综合的统一规划,比如土地制度改革和乡村综合整治、乡村产业转型等结合起来。” (记者 唐泽文)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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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专家泸州探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如何“唤醒”沉睡的宅基地

  • 2017年12月24日 09时0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12月16-17日,全国“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讨会在泸县召开。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开展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泸县位列其中,主要承担宅基地改革任务。此次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四川大学等单位的代表,基于泸县试点样本,重点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展开探讨。

      对土地依附程度改变,撬动宅基地制度变革

      今年3月,泸县4宗83亩农村宅基地退出节余指标成功拍卖。

      “我们以每亩7.8万元的价格,获得了40亩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建设生猪交易平台和冷链物流两个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喻寺镇谭坝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游太平说,这既解决了公司建设用地问题,又能带动周边村民致富。

      盘活宅基地资源,泸县先行先试。“这是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变化。”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守英说,与“农一代”不同,“农二代”更多选择离开农村的土地,其对土地的依附程度正在发生转变,“这个状况,成为撬动宅基地制度变革和村庄转型的根本力量。”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立达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宅基地的改革,就显得很有价值和必要,这对农民和农村发展来说,都是有好处的。”

      法律支撑和市场运作都需要有所突破

      “要改”,是与会代表的统一认识。“难改”,也是代表们的普遍看法。

      “宅基地的改革,是当下农村最难的一项改革。”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研究员姚丽说,大量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需要得到解决,“《物权法》等都需要重新界定,我们的研究小组形成了一些清单,正在着手开展研究。”

      “改革的措施里,还需要考虑到涉及金融方面的问题,这才能进一步保障农村土地的价值真正被利用起来。”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汪小亚说。

      今年11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试点范围的通知》,泸县被纳入试点县市区名单。泸县县长肖刚介绍,泸县选择由中国农业银行泸县支行等3家金融机构试点。泸县玉蟾街道龙华村村民何学富用住房抵押获得了首笔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58万元,“实实在在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难题”。

      针对目前农村土地改革的瓶颈,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需要进一步体现市场化。他表示,从2003年开始,西部人口向东部转移。但建设用地指标,是从东部向西部倾斜。中西部新增土地占到了全国的60%以上,“这样的不匹配,也需要得到解决。”

      土地制度改革与乡村综合整治等结合

      泸县嘉明镇狮子山村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康公寓”,3幢崭新的青瓦白墙楼房整齐排列,里面住有37户贫困户。

      “能住进这么好的公寓,得益于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村民谢荣新说。嘉明镇政府投资450万元集中建设安康公寓和文化广场,提供给退出宅基地的孤寡老人、失独老人无偿居住,周边配套建有蔬菜基地、食用菌基地和扶贫生产大棚等,让有劳动能力的村民可以脱贫。

      “目前,泸县等试验地区已经在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上做了一些探索,比如宅基地的有偿退出等,这些做法值得肯定。”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说,下一步机制改革要继续深化,交易的自由度需要再提高,“土地的规划上也要有配套政策。比如能不能考虑划定一个农业保护区,保护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只能少不能多。保护区外,划出更多土地,提高交易的自由度。这样也能解决耕地保护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还需要和乡村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在多项改革措施上,应有综合的统一规划,比如土地制度改革和乡村综合整治、乡村产业转型等结合起来。” (记者 唐泽文)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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