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万名无监护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全落实
为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情况,落实监护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全省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目前,对排查出的9.5万余名无人监护和父母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采用委托监护的方式,全部落实了监护责任;为1.4万余名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了户口,登记率达96%。
我省积极构建儿童福利服务支撑体系,推进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分类救助保障。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810元(散居孤儿)和1300元(机构孤儿)。对低保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开展医疗保险资助活动,孤儿全部纳入“明天计划”资助项目,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实现零支付。农村留守儿童中陷入困境和生活困难的,也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全省21个市(州)和183个县(市、区)均以地方党委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政策,细化并强化困难儿童基本生活、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留守儿童教育监护等方面的保护保障措施。
我省还积极推动在乡镇特别是村居一级配备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福利主任,截至目前,全省共配备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福利主任40800名,切实解决了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中“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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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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