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委决定:将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

  • 2016年09月23日 20时22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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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23日下午,四川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研究四川省贯彻落实意见;审议有关文件等。省委书记王东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依法依纪彻查和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维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维护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拉票贿选的严重性危害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采取有效形式和措施,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深刻教训,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不断筑牢思想防线。

      要进一步严明法纪、压实责任,各级党委和纪检、组织、统战、政法部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党组,都要自觉履职尽责、担当担责,加强换届的全过程教育和全过程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对谈话提醒的主体范围、主要内容、启动条件、实施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监督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组织部门重要责任和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有效措施,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体现了对广大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要坚持省委常委班子和省级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作出示范,带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做好谈话提醒工作,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在哪些情况下,领导干部会被“提醒谈话”?

      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在1996年制定的《关于党组织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若干意见》中便曾提出:建立健全对党员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发现有缺点错误或听到群众对其有反映时,应及时找本人谈话,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使其警省,注意防微杜渐。

      从各部委以及地方公布的谈话提醒制度细则来看,谈话提醒的对象主要是组织发现或群众反映有违纪苗头、或违反廉政制度情节轻微、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

      当领导干部在道德、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和政治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都可进行提醒谈话。

      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

      《细则》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聚焦解决党组运行实际问题,对党组的设立、职责、成员配备、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等作出全面规范。

      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方案》贯彻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行政能力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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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委决定:将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

  • 2016年09月23日 20时22分
  • 来源: 川报观察
  •   9月23日下午,四川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研究四川省贯彻落实意见;审议有关文件等。省委书记王东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依法依纪彻查和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维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维护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拉票贿选的严重性危害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采取有效形式和措施,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深刻教训,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不断筑牢思想防线。

      要进一步严明法纪、压实责任,各级党委和纪检、组织、统战、政法部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党组,都要自觉履职尽责、担当担责,加强换届的全过程教育和全过程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对谈话提醒的主体范围、主要内容、启动条件、实施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监督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组织部门重要责任和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有效措施,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体现了对广大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要坚持省委常委班子和省级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作出示范,带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做好谈话提醒工作,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在哪些情况下,领导干部会被“提醒谈话”?

      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在1996年制定的《关于党组织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若干意见》中便曾提出:建立健全对党员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发现有缺点错误或听到群众对其有反映时,应及时找本人谈话,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使其警省,注意防微杜渐。

      从各部委以及地方公布的谈话提醒制度细则来看,谈话提醒的对象主要是组织发现或群众反映有违纪苗头、或违反廉政制度情节轻微、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

      当领导干部在道德、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和政治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都可进行提醒谈话。

      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

      《细则》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聚焦解决党组运行实际问题,对党组的设立、职责、成员配备、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等作出全面规范。

      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方案》贯彻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行政能力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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