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政放权新动作 办技校无需市级初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和《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省市县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1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无论是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还是高级技工学校审批,都不再需要市级初审,而是省级直接受理、办理了”,这是四川取消、调整和保留省市县联审项目带来的最新动态。4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和《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省市县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以及省政府关于印发取消1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将于4月12日公布。两则通知将带来全省简政放权的新动作。
根据《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清单,此次取消市、县初审环节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共20项,其中设立普通和高级技工学校,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等统统取消市级初审环节,省级直接受理、办理。另外,取消县级初审环节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共4项。
此次公布的,保留的市、县初审环节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共75项,保留的县级初审环节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共8项。
记者从《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省市县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中了解到,取消许可限额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共12项,如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取消许可限额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有10项,取消许可限额的县级行政许可项目8项。
取消过后,保留许可限额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48项,保留许可限额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21项,保留许可限额的县级行政许可项目16项。
根据规定,凡是已取消、不再保留为省市县联审的项目,不得再要求或指定无法定权限的下级机关受理并审核(初审);凡是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必须纳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实行联审。凡是取消限额的项目,不得再有许可数量的限制;凡是保留限额的项目,必须依法制定并公布许可限额的数量、具体布点和遴选规则。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要求,经对应清理,我省实际涉及应取消项目139项,具体项目将对外公布。
其中,涉及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户外广告登记,过去由教育厅负责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原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的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等都将被取消。
根据要求,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级政务服务平台要立即停止受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 (记者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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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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