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驾照自学直考来了 成都等16城市4月1日起试点

  • 2016年02月05日 08时14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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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图 杨仕成

      2月4日,公安部官网公布《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同时,公安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搭建互联网约考平台、全面取消异地限制、自学直考试点等一系列驾照改革重要举措。

      同时,《公告》针对驾照自学直考的试点范围、条件要求、法律责任等出台制度保障。从2016年4月1日起,驾照自学直考将在全国16地率先开始试点。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成都是西南地区的两个试点城市之一。

      A

      新政

      开通多种约考渠道

      《公告》提出,全国交管部门将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强力推进自主约考,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在福建、广东等19个省的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的约考平台。试点城市将于3月前推广到位,其余地方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全面取消异地限制

      据悉,公安部将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如在外地申请,只需拿着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同时,全面放开驾驶证的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只要拿着身份证,就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一次就能办好。放宽残疾人条件

      此次驾考改革,还进一步放宽了上肢残疾人、单眼视力障碍人员的驾车条件。其中,上肢残疾的申请人,若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

      而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此外,存在单眼视力障碍的申请人,只要优眼(视力较好的一只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70岁以上每年定期体检

      此次改革,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也就是说,制度实施以后,60周岁至70周岁的驾驶人,不再要求每年定期体检。这一举措,惠及该年龄段的700余万驾驶人。

      对于没有按时体检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交管部门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之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

      在新的规定实施前,因未体检而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一并享受救济政策。

      B

      规范

      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自学指导人员五年以上驾龄

      今年,公安部先期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成都等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试点工作从4月1日起正式开始。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西南地区共有成都、黔东南两个试点城市。

      4日下午,记者从成都市交委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市交委已经获悉这一新规,将贯彻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为居民们提供优质的驾考服务。

      那么问题来了,驾驶人自学有哪些条件要求?自学期间出现交通违法乃至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为此,《公告》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

      限定训练车辆

      自学直考的用车,应该是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加装供随车指导人员使用的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并且,需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交强险。

      限定随车指导人员

      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重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

      限定时间路线

      自学期间,应按照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学车专用标识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自学直考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共同向车管所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限定训练车辆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

      同时,一个学车专用标识在规定时间内,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此外,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

      C

      责任 出现交通事故随车指导人员担责

      自学期间出现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自学人员在随车指导人员指导下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

      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等行为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予以处罚。属于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对行为人予以处罚。

      学习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无具备资格人员指导的自学人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新闻链接/境外驾照换证应当考试科目一

      针对一些人员伪造境外驾驶证,或者取得境外“速成”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的问题,新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持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

      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时,公安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对长期在国外生活居住的我国内地居民和境外驾驶人,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我国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记者 李智)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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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照自学直考来了 成都等16城市4月1日起试点

  • 2016年02月05日 08时14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制图 杨仕成

      2月4日,公安部官网公布《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同时,公安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搭建互联网约考平台、全面取消异地限制、自学直考试点等一系列驾照改革重要举措。

      同时,《公告》针对驾照自学直考的试点范围、条件要求、法律责任等出台制度保障。从2016年4月1日起,驾照自学直考将在全国16地率先开始试点。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成都是西南地区的两个试点城市之一。

      A

      新政

      开通多种约考渠道

      《公告》提出,全国交管部门将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强力推进自主约考,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在福建、广东等19个省的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的约考平台。试点城市将于3月前推广到位,其余地方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全面取消异地限制

      据悉,公安部将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如在外地申请,只需拿着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同时,全面放开驾驶证的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只要拿着身份证,就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一次就能办好。放宽残疾人条件

      此次驾考改革,还进一步放宽了上肢残疾人、单眼视力障碍人员的驾车条件。其中,上肢残疾的申请人,若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

      而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此外,存在单眼视力障碍的申请人,只要优眼(视力较好的一只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70岁以上每年定期体检

      此次改革,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也就是说,制度实施以后,60周岁至70周岁的驾驶人,不再要求每年定期体检。这一举措,惠及该年龄段的700余万驾驶人。

      对于没有按时体检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交管部门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之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

      在新的规定实施前,因未体检而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一并享受救济政策。

      B

      规范

      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自学指导人员五年以上驾龄

      今年,公安部先期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成都等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试点工作从4月1日起正式开始。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西南地区共有成都、黔东南两个试点城市。

      4日下午,记者从成都市交委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市交委已经获悉这一新规,将贯彻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为居民们提供优质的驾考服务。

      那么问题来了,驾驶人自学有哪些条件要求?自学期间出现交通违法乃至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为此,《公告》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

      限定训练车辆

      自学直考的用车,应该是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加装供随车指导人员使用的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并且,需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交强险。

      限定随车指导人员

      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重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

      限定时间路线

      自学期间,应按照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学车专用标识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自学直考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共同向车管所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限定训练车辆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

      同时,一个学车专用标识在规定时间内,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此外,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

      C

      责任 出现交通事故随车指导人员担责

      自学期间出现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自学人员在随车指导人员指导下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

      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等行为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予以处罚。属于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对行为人予以处罚。

      学习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无具备资格人员指导的自学人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新闻链接/境外驾照换证应当考试科目一

      针对一些人员伪造境外驾驶证,或者取得境外“速成”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的问题,新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持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

      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时,公安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对长期在国外生活居住的我国内地居民和境外驾驶人,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我国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记者 李智)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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