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事项调整
根据《通知》,在工伤认定管理权限划分上,明确了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分为两类,分别由市人社局负责受理、确认和区(市)县人社局受市人社局委托,负责受理、确认。其中区(市)县人社局因工伤认定受理发生争议的,由市人社局指定受理。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任务分工方面,《通知》明确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并直接办理在市本级参保且由市本级进行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事项。而区(市)县人社局则配合做好本级受委托认定的工伤案件的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主要负责经办受理鉴定申请、收集鉴定材料、组织医学检查、送达鉴定结论等事项。(记者 徐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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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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