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17年12月)
2017年12月,四川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对36个(河流型27个、湖库型7个、地下水型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德阳西郊水厂因技术改造停用;绵阳三河堰和顺河前街渡口因改造迁移停用,广元城北水厂因纳入应急水源停用。
2、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地: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地下水水源地: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如不具采样条件,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3、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取水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23项(见环函[2005]47号)。
4、评价标准和方法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和表2、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
5、监测结果及评价
2017年12月,四川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35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断面(点位)中有34个达标(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98.3%,达标断面(点位)所占比例为97.1%,老鹰水库由于温度降低导致藻类死亡,溶解氧不达标。
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遂宁黑龙凼取水口总磷超标,溶解氧不达标,目前该水源地暂未取水。
所有36个监测断面(点位)中29个达到或优于II类标准,所占比例为80.6%,5个达到III类标准,所占比例为13.9%。
地表水水源:34个地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中有27个达到或优于II类标准,所占比79.4%,有5个断面达到III类标准,所占比例14.7%。
地下水水源:2个地下水水源地监测点位全部达到II类标准,所占比例100.0%。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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