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17年3月)
2017年3月,四川省21个市(州)(即:18个地级市和西昌市、康定市、马尔康县,下同)共监测40个(39个在用、1个备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断面(点位),其中地表水水源地断面35个(河流型28个,湖库型7个),地下水水源地点位5个。
2、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地: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地下水水源地: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如不具采样条件,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3、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取水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23项(见环函[2005]47号)。
4、评价标准和方法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和表2、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
5、监测结果及评价
2017年3月,四川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在用的3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断面(点位)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在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其中有28个达到或优于II类标准,所占比例71.8%,11个达到III类标准,所占比例28.2%。
1个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遂宁市黑龙凼取水口高锰酸盐指数超标,目前该水源地暂未取水。水质达标情况见附表。
地表水水源:35个地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中有27个达到或优于II类标准,所占比例77.1%,有7个断面达到III类标准,所占比例20.0%。
地下水水源:5个地下水水源地监测点位中有1个点位达到II类标准,所占比例20.0%;4个达到III类标准,所占比例80.0%。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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