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2015年第26期(总第39期)

  • 2015年12月16日 17时15分
  • 来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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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

      各市(州)2015年1-11月份PM10平均浓度同比2013年同期变化情况:

      不降反升的有:达州市上升37.7%、广安市上升30.5%、资阳市上升6.4%、眉山市上升5.7%。

      下降的有:攀枝花市下降32.8%、阿坝州下降30.7%、成都市下降27.4%、乐山市下降21.9%、凉山州下降16.1%、宜宾市下降15.5%、绵阳市下降14.7%、自贡市下降14.1%、广元市下降13.3%、巴中市下降12.8%、内江市下降12.2%、南充市下降10.8%、遂宁市下降7.3%、雅安市下降5.6%、甘孜州下降4.3%、德阳市下降2.6%、泸州市下降1.9%。

      【重点工作进展】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第四组赴自贡、宜宾市开展工作。12月8-11日,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李萍带队的省政府督查室、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等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的专项督查工作第四组,赴自贡、宜宾两市对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督查工作,并参加了督查工作汇报暨交换意见会。督查组查阅了两市政府、部门、企业及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现场查看了城市道路扬尘、工地保洁、秸秆及垃圾焚烧、工业污染治理、汽车环保检测、油气回收治理等情况,分别听取了两市市政府的工作汇报。李萍在交换意见会上肯定了两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她强调,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切实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度政府责任目标和配套支撑项目。自贡、宜宾两市政府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党政“一把手”抓大气污染防治】

      自贡市大安区区委书记詹勇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日专门召开全区工作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一是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露天禁烧专项行动,采取张贴禁烧通告、悬挂禁烧横幅、召开村民(居民)大会、进行入户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三大专项行动”。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整治扬尘,加大建筑工地检查整治力度、道路洒水保洁力度,区环境保护局加大工业企业整治力度,区城管执法分局加大油烟治理力度,责令餐饮行业安装油烟净化器。三是加强巡查,严格处罚。由区目督办、区大气办组成巡查小组,每日上、下午开展巡查,按时通报巡查情况,对发现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根据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罚。四是狠抓落实,强化督查考核。由区目督办、区大气办牵头对各乡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全区通报。

      【约谈工作跟踪】

      达州市组织召开冬季气象研判暨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达州市近日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达州市当前及未来气象变化情况,研究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方案。会议强调: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共享。环境保护部门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加强与市气象局沟通衔接,保持信息畅通;建立专人“每日会商制度”,重污染天气“区域会商制度”,做到实时预报,实时修订数据,确保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当好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心中有数。市气象局加强人工降雨作业,抓住气候变化重要节点,加大夜间降雨密度,增加主城区降雨量;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市气象局修改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方案,做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为党委、政府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广安市再次约谈五家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不力责任单位。广安市纪委(监察局)近日会同市督查办、市大气办再次对广安市五家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不力责任单位进行“一对一”约谈,被约谈对象分别是广安市住建局负责人,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及住建、交通、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务必对所通报的问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限期3日内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同时各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督促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全面加强辖区内工地管理,按照高标准高要求落实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据悉,广安市纪委(监察局)还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回访”并通报。对已约谈通报的地方和部门,若问题依然突出、监管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广安市纪委(监察局)或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对分管领导及部门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曝光反面典型。

      编者后记:《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是国务院要求、省政府批准编印的工作简报,主要介绍重点工作进展、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及舆情动态,供交流、参考。欢迎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若领导有批示请及时反馈我们。联系方式:028-80589058(兼传真)E-mail:hbtwfc@sina.cn。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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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2015年第26期(总第39期)

  • 2015年12月16日 17时15分
  • 来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

      各市(州)2015年1-11月份PM10平均浓度同比2013年同期变化情况:

      不降反升的有:达州市上升37.7%、广安市上升30.5%、资阳市上升6.4%、眉山市上升5.7%。

      下降的有:攀枝花市下降32.8%、阿坝州下降30.7%、成都市下降27.4%、乐山市下降21.9%、凉山州下降16.1%、宜宾市下降15.5%、绵阳市下降14.7%、自贡市下降14.1%、广元市下降13.3%、巴中市下降12.8%、内江市下降12.2%、南充市下降10.8%、遂宁市下降7.3%、雅安市下降5.6%、甘孜州下降4.3%、德阳市下降2.6%、泸州市下降1.9%。

      【重点工作进展】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第四组赴自贡、宜宾市开展工作。12月8-11日,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李萍带队的省政府督查室、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等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的专项督查工作第四组,赴自贡、宜宾两市对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督查工作,并参加了督查工作汇报暨交换意见会。督查组查阅了两市政府、部门、企业及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现场查看了城市道路扬尘、工地保洁、秸秆及垃圾焚烧、工业污染治理、汽车环保检测、油气回收治理等情况,分别听取了两市市政府的工作汇报。李萍在交换意见会上肯定了两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她强调,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切实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度政府责任目标和配套支撑项目。自贡、宜宾两市政府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党政“一把手”抓大气污染防治】

      自贡市大安区区委书记詹勇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日专门召开全区工作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一是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露天禁烧专项行动,采取张贴禁烧通告、悬挂禁烧横幅、召开村民(居民)大会、进行入户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三大专项行动”。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整治扬尘,加大建筑工地检查整治力度、道路洒水保洁力度,区环境保护局加大工业企业整治力度,区城管执法分局加大油烟治理力度,责令餐饮行业安装油烟净化器。三是加强巡查,严格处罚。由区目督办、区大气办组成巡查小组,每日上、下午开展巡查,按时通报巡查情况,对发现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根据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罚。四是狠抓落实,强化督查考核。由区目督办、区大气办牵头对各乡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全区通报。

      【约谈工作跟踪】

      达州市组织召开冬季气象研判暨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达州市近日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达州市当前及未来气象变化情况,研究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方案。会议强调: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共享。环境保护部门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加强与市气象局沟通衔接,保持信息畅通;建立专人“每日会商制度”,重污染天气“区域会商制度”,做到实时预报,实时修订数据,确保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当好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心中有数。市气象局加强人工降雨作业,抓住气候变化重要节点,加大夜间降雨密度,增加主城区降雨量;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市气象局修改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方案,做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为党委、政府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广安市再次约谈五家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不力责任单位。广安市纪委(监察局)近日会同市督查办、市大气办再次对广安市五家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不力责任单位进行“一对一”约谈,被约谈对象分别是广安市住建局负责人,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及住建、交通、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务必对所通报的问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限期3日内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同时各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督促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全面加强辖区内工地管理,按照高标准高要求落实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据悉,广安市纪委(监察局)还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回访”并通报。对已约谈通报的地方和部门,若问题依然突出、监管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广安市纪委(监察局)或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对分管领导及部门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曝光反面典型。

      编者后记:《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是国务院要求、省政府批准编印的工作简报,主要介绍重点工作进展、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及舆情动态,供交流、参考。欢迎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若领导有批示请及时反馈我们。联系方式:028-80589058(兼传真)E-mail:hbtwfc@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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