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2015年第19期(总第32期)

  • 2015年09月23日 17时20分
  • 来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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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者按: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目标是国务院考核四川省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目标,也是年初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省、市、县人民政府“一把手”均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去年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政府目标任务。今年前8个月,各市(州)政府按照省政府下达的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发展极不平衡。根据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达州、广安、德阳、眉山、资阳、泸州、遂宁等7市今年1-8月份PM10平均浓度同比2013年同期不降反升。其中,达州、广安市在2014年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政府责任目标,分别处于全省倒数第一、第二名;今年1-8月以来每月均分别处于全省倒数第一、第二名状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一直处于扣收额度状态。形势十分严峻。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和省政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相关批示要求,省大气办会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对达州、广安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门约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9月15-16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大气办)负责人受省政府领导委托,对未完成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责任目标、PM10平均浓度长期不降反升的达州、广安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专门约谈。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等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根据环境监测数据显示,达州、广安市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政府责任目标。达州、广安市PM10年均浓度同比2013年(国务院确定的考核基准年)同期不降反升达28.6%、21.2%,分别处于全省倒数第一、二名。二是长期不降反升。去年9月15日,省大气办负责人按照省政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专门对达州、广安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进行了预警约谈,但效果并不明显。今年1-8月以来每月仍不降反升,而且上升幅度大,每月分别均处于全省倒数第一、二名状态。三是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一直处于扣收额度状态。根据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与2014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达州、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一直处于扣收额度状态,均处于全省倒数第三名。达州、广安市政府现在如果不迅速采取措施,铁腕治理,很有可能连续两年不能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省大气办常务副主任、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雪鸿指出,达州、广安市政府之所以出现以上情况,一是政府组织推动“用力不够”,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到位,对大气污染的严重程度还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措施和手段都还不够有力和强硬。工作统筹还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仍未有效传递到基层。落实还不到位,常态化管控、精细化管理比较滞后。二是部门联防联治“给力不足”。有些部门甚至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是环保部门在单打独斗,没有形成部门合力。三是重点工作抓的力度还不大。从抓治理PM10工作来看,特别是扬尘整治、秸秆等生物质焚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重点工业企业治污、机动车污染防治等问题较多。

      杨雪鸿强调,达州、广安市要认真面对目前十分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和“工作短板”,要切实采取措施,扭转工作的被动局面。一要切实落实责任目标。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究,对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的相关党委、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及时采取约谈、责任追究等措施。二要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必须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三要强力落实重点工作。要全力推进“减排、抑尘、压煤、控秸、治车”等综合治理措施,一手抓新污染控制,一手抓老污染治理,打好“组合拳”。当前尤其要强力整治稻草秸秆等生物质焚烧、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工业企业污染、机动车污染、油气污染、城乡结合部污染,控制好PM10的浓度。同时,要在15日内制定出整改实施方案,省上进行专项跟踪督查。

      达州市市长包惠、广安市市长罗增斌表示:深刻反思,知耻后勇,强化措施,铁腕治理,打好攻坚战,坚决扭转被动局面。

      达州市通川、达川区和大竹县,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以及两市的经开区和发改、经信、财政、公安、环保、住建、交通、农业、城管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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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2015年第19期(总第32期)

  • 2015年09月23日 17时20分
  • 来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编者按: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目标是国务院考核四川省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目标,也是年初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省、市、县人民政府“一把手”均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去年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政府目标任务。今年前8个月,各市(州)政府按照省政府下达的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发展极不平衡。根据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达州、广安、德阳、眉山、资阳、泸州、遂宁等7市今年1-8月份PM10平均浓度同比2013年同期不降反升。其中,达州、广安市在2014年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政府责任目标,分别处于全省倒数第一、第二名;今年1-8月以来每月均分别处于全省倒数第一、第二名状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一直处于扣收额度状态。形势十分严峻。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和省政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相关批示要求,省大气办会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对达州、广安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门约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9月15-16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大气办)负责人受省政府领导委托,对未完成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责任目标、PM10平均浓度长期不降反升的达州、广安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专门约谈。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等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根据环境监测数据显示,达州、广安市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政府责任目标。达州、广安市PM10年均浓度同比2013年(国务院确定的考核基准年)同期不降反升达28.6%、21.2%,分别处于全省倒数第一、二名。二是长期不降反升。去年9月15日,省大气办负责人按照省政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专门对达州、广安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进行了预警约谈,但效果并不明显。今年1-8月以来每月仍不降反升,而且上升幅度大,每月分别均处于全省倒数第一、二名状态。三是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一直处于扣收额度状态。根据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与2014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达州、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一直处于扣收额度状态,均处于全省倒数第三名。达州、广安市政府现在如果不迅速采取措施,铁腕治理,很有可能连续两年不能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省大气办常务副主任、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雪鸿指出,达州、广安市政府之所以出现以上情况,一是政府组织推动“用力不够”,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到位,对大气污染的严重程度还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措施和手段都还不够有力和强硬。工作统筹还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仍未有效传递到基层。落实还不到位,常态化管控、精细化管理比较滞后。二是部门联防联治“给力不足”。有些部门甚至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是环保部门在单打独斗,没有形成部门合力。三是重点工作抓的力度还不大。从抓治理PM10工作来看,特别是扬尘整治、秸秆等生物质焚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重点工业企业治污、机动车污染防治等问题较多。

      杨雪鸿强调,达州、广安市要认真面对目前十分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和“工作短板”,要切实采取措施,扭转工作的被动局面。一要切实落实责任目标。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究,对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的相关党委、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及时采取约谈、责任追究等措施。二要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必须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三要强力落实重点工作。要全力推进“减排、抑尘、压煤、控秸、治车”等综合治理措施,一手抓新污染控制,一手抓老污染治理,打好“组合拳”。当前尤其要强力整治稻草秸秆等生物质焚烧、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工业企业污染、机动车污染、油气污染、城乡结合部污染,控制好PM10的浓度。同时,要在15日内制定出整改实施方案,省上进行专项跟踪督查。

      达州市市长包惠、广安市市长罗增斌表示:深刻反思,知耻后勇,强化措施,铁腕治理,打好攻坚战,坚决扭转被动局面。

      达州市通川、达川区和大竹县,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以及两市的经开区和发改、经信、财政、公安、环保、住建、交通、农业、城管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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