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集中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企业
市中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对乐山市京川原种猪场(眉山科苑饲料有限公司租赁经营)以及乐山市康正牧业有限公司养猪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两家养殖场均有养殖废水通过私设暗管外排的情况。执法人员随即对两个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暗管,并分别依法给予两公司8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处罚。市区两局及时将上述两起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情况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手段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同时也对辖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起到了查处一批、震慑一批的作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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