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三个强化”促进乡镇财政管理提挡升级
二是强化业务规范。采取乡镇自查、区县内部检查、区县间交叉检查、市级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市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市政府召开全市乡镇财政规范化检查问题整改工作会,市财政局组织专门队伍,采取“罚点球”方式,由业务科室逐一分析、讲解,对每个区县开展“订单式”培训,通过培训规范问题。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将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列为对区县、乡镇党委、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对领导不力、管理疏漏、问题突出的区县、乡镇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区县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乡镇预算管理、债务管理等具体业务进行督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移交区县纪委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构。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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