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强化资金保障助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 2017年08月02日 10时09分
  • 来源: 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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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强化资金筹集。积极拓展资金来源,形成“5+N”资金组成模式,即国家明确的5方面资金+市县筹集资金,主要包括2个国贫县发行全国第一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益债20亿元,3个国省贫困县申请专项贷款22.6亿元,以及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异地交易等资金。  

      二是强化资金拨付。制定《泸州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资金拨付、对账、动态监测等制度,凡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实行县区分管领导“一支笔”签字拨付制,确保专款专用,不滞留、不闲置。其中,中央和省下达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9.8亿元已全部拨付。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范围,坚持区县自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对发现问题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让资金在公众监督下运行。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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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强化资金保障助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 2017年08月02日 10时09分
  • 来源: 财政部网站
  •   一是强化资金筹集。积极拓展资金来源,形成“5+N”资金组成模式,即国家明确的5方面资金+市县筹集资金,主要包括2个国贫县发行全国第一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益债20亿元,3个国省贫困县申请专项贷款22.6亿元,以及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异地交易等资金。  

      二是强化资金拨付。制定《泸州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资金拨付、对账、动态监测等制度,凡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实行县区分管领导“一支笔”签字拨付制,确保专款专用,不滞留、不闲置。其中,中央和省下达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9.8亿元已全部拨付。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范围,坚持区县自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对发现问题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让资金在公众监督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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