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出台政策鼓励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二是针对农村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将户籍迁入购房所在地转为城镇户籍(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政府另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助。
三是个人在政府补助项目目录库范围内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的,政府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助,合计补助资金限额10万元。
四是2016年6月1日起,新启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棚改项目,凡被征收户选择货币补偿,并在主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助资金。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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