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由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事项较多,要求较高,为使各区县及市级各部门全面、准确了解工作推进中需要完成的具体事项和明确要求,乐山市结合实际,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严格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严格国库资金管理、严格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财政监督等五个方面对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按照要求,有序推进改革工作。按照乐府发〔2015〕14号文要求,该市按计划循序推进改革工作。完整编制四本预算,推动预算信息公开;探索制定乐山市2015年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压缩专项资金数量,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扩面增量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加大中期评估力度,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等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筹措资金保障个人增支政策实施;大力开展PPP推广和政府购买服务;启动市级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做到与“十三五”规划的有机衔接等。
三是加强督导,促进改革要求落实。市财政局制定局领导定点联系区县制度,由局领导带队,针对不同区县存在的不同问题和难点,对各区县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提出改革管理意见和建议,促进各区县与市级同步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市县财政管理同一平台推进。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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