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扎实推进乡镇财政建设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指导作用。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为更好地发挥县乡财政职能作用创造了条件。完善制度,2014年该市先后制定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6个,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措施,规范了乡镇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深化财政改革,全市131个乡镇均已实行乡镇预算编制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和公务卡改革。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把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作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要举措,严格遵守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类补贴及项目资金进行检查。2014年,该市共组织乡镇资金抽查巡查共计82次,其中:市级13次,区县69次,抽查巡查补助资金75个,项目类资金118个,检查发现并处理违纪违规金额81万元。
四是强化干部培训,推进规范化建设。严格按要求落实乡镇财政机构设立、恢复乡镇财政职能、落实人员编制、完善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31个乡镇均设立了财政所、单设乡镇财政编制、落实工作人员共计571人。2014年全市先后开展组织乡镇财政干部培训60次,其中:市本级组织8次,各区县组织52次,有效的提升了乡镇财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是加大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高度重视乡镇信息化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加大对乡镇信息化的投入。金财网络已实现全覆盖,各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等系统运行正常。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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