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不少地方将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源(资产) “招拍挂”等事项,就业、医保、社保、房地产登记等与群众管理密切的项目,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等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方便群众办事。在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社区建立全程代办站,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延伸,打造面向群众开展公共服务的基层综合平台。
(此资料由四川年鉴社提供,详细内容请查看《四川年鉴》201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