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郁介绍《规定》如何解决国企高管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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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规定》对解决国企高管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请您向网友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省国资委副主任李继郁]:这个问题确实是我们很多网友非常关心的问题。这次《规定》第八条对关联受让方作了特别规定,纪律更加严格。为了防止关联人参与转让过程、操控转让结果,损害国有资产利益,《规定》对关联受让人的范围,关联受让人参与受让的方式进行明确。要求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其他受让参与者平等竞买。《规定》明确,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或者上述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参与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与其他受让参与者平等竞买。转让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有关信息,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转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 

  [省国资委副主任李继郁]:另外,针对国有企业在增资扩股、资产出租、资产合作项目等可能存在操作不规范、利益输送的问题,《规定》将进场交易范畴依法延伸到以产权转让为基础,相关资产转让和权益让渡的资产处置行为。《规定》第十条明确:国有企业无形资产转让、实物资产转让、报废资产转让按照本规定执行;国有企业增资扩股、资产出租、资产合作项目参照本规定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转让,比照本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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