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炜介绍新规中对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所作出的明确要求
[主持人]:专项资金是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设立、管理和使用情况都直接影响到财政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的高低,一直以来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在新规中,我们看到专门对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请陈厅长为大家具体讲解一下?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已经成为省委、省政府调节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如何用好分好专项资金,对人民负责,考验我们的理财智慧。从目前看,绝大多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有序,但是由于制度的滞后、管理不到位、管理不精细等方面原因,专项资金存在设置偏多、项目分散、跑冒滴漏、监管乏力、退出艰难等问题亟待解决。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和规范管理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今后几年我省财税改革的重点。去年底,省政府就印发了《关于深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通知》(川府发〔2013〕53号),打响启动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第一枪。这次《规定》出台后,省政府再次对专项资金设立、清理整合、分配下达、考核等进行了全面规范,有效解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的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围绕改革目标,我省主要采取三项措施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一是全面清理。在摸清项目设立的背景、依据、时限和专项转移支付的数量、额度、分布、效益情况的基础上,对部门省级专项资金和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全面清理。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二是整合归并。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按照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对执行到期、功能模糊、绩效不高的专项资金予以取消,对用途趋同、投向重复、规模较小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对政策对象交叉、区域范围重叠的专项资金进行调整,并对归并整合形成的专项资金重新梳理界定资金使用方向,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动态调整具体项目安排,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推进实施。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目前,通过财政和相关部门的极大努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成效还是很显著的。从省的层面来说,2014年省级年初专项预算项目个数比上年压缩40%。下一步,将在2015年基本完成对现有专项预算资金整合规范工作,预计省级年初专项预算项目的个数还会大幅下降。同时,我们也要求各市、县结合省的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三是规范管理。按照“增一般、减专项、提绩效”的原则,建立规范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的长效机制。设定新增专项转移支付的门槛和程序,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规定》明确了“凡能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不得设立专项资金”的原则,这也是我们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了专项资金设置不合理影响资金绩效的问题。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同时,明确了专项资金设立的程序,即部门编制行业规划、提出可行性报告,经同级财政部门政策审核后,报同级政府批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下达,其中包括一系列公开透明的分配方式,比如说竞争立项、因素测算、规划分配、据实据效等绩效分配方式,这些方式都是可以向社会公开、同名。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专项资金管理作为部门政府绩效管理和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并建立了考核(评价)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同时,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精神,《规定》提出了“合理界定财政资金支持范围,转变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的总体取向。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健全以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体系,积极推行PPP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转变财政支持资金支持方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已经成为省委、省政府调节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如何用好分好专项资金,对人民负责,考验我们的理财智慧。从目前看,绝大多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有序,但是由于制度的滞后、管理不到位、管理不精细等方面原因,专项资金存在设置偏多、项目分散、跑冒滴漏、监管乏力、退出艰难等问题亟待解决。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和规范管理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今后几年我省财税改革的重点。去年底,省政府就印发了《关于深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通知》(川府发〔2013〕53号),打响启动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第一枪。这次《规定》出台后,省政府再次对专项资金设立、清理整合、分配下达、考核等进行了全面规范,有效解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的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围绕改革目标,我省主要采取三项措施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一是全面清理。在摸清项目设立的背景、依据、时限和专项转移支付的数量、额度、分布、效益情况的基础上,对部门省级专项资金和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全面清理。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二是整合归并。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按照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对执行到期、功能模糊、绩效不高的专项资金予以取消,对用途趋同、投向重复、规模较小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对政策对象交叉、区域范围重叠的专项资金进行调整,并对归并整合形成的专项资金重新梳理界定资金使用方向,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动态调整具体项目安排,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推进实施。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目前,通过财政和相关部门的极大努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成效还是很显著的。从省的层面来说,2014年省级年初专项预算项目个数比上年压缩40%。下一步,将在2015年基本完成对现有专项预算资金整合规范工作,预计省级年初专项预算项目的个数还会大幅下降。同时,我们也要求各市、县结合省的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三是规范管理。按照“增一般、减专项、提绩效”的原则,建立规范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的长效机制。设定新增专项转移支付的门槛和程序,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规定》明确了“凡能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不得设立专项资金”的原则,这也是我们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了专项资金设置不合理影响资金绩效的问题。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同时,明确了专项资金设立的程序,即部门编制行业规划、提出可行性报告,经同级财政部门政策审核后,报同级政府批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下达,其中包括一系列公开透明的分配方式,比如说竞争立项、因素测算、规划分配、据实据效等绩效分配方式,这些方式都是可以向社会公开、同名。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专项资金管理作为部门政府绩效管理和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并建立了考核(评价)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
[财政厅副厅长陈炜]:同时,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精神,《规定》提出了“合理界定财政资金支持范围,转变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的总体取向。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健全以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体系,积极推行PPP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转变财政支持资金支持方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