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春介绍我省在贯彻落实《旅游法》方面的总体情况
[主持人]:谢谢王组长,接下来请您再给我们介绍下我们省在贯彻落实《旅游法》方面的总体情况。
[省旅游局纪检组长王继春]:《旅游法》在4月25日全国人大颁布后,四川省旅游局、四川省委,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我们相关领导也非常重视,因为旅游法是我们旅游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国务院召开了旅游法宣贯实施电视电话会,国家旅游局也先后举办了多起全国旅游法专题培训班。我们省人大、省政府均高度重视旅游法的宣贯和落实,省领导多次就旅游法的宣贯,提出明确要求。通过我们多项活动,应该说在我们四川掀起了学习和贯彻《旅游法》的热潮。第一是思考提炼,初步形成了一个核心指导思想。《旅游法》出台后,我省高度重视,黄彦蓉副省长亲自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旅游局党组认真研究,初步形成了全省宣贯《旅游法》的指导思想和预期目标:充分把握《旅游法》出台的大好机遇,统筹推进:各级政府"入位履职",涉旅部门"确权明责",旅游部门"强身健体",旅游企业"发展壮大",广大游客"幸福旅游",形成了这么一个共识。第二是精心筹备,筹备召开三个学习宣贯、工作会。1.召开了全省贯彻落实《旅游法》暨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于8月30日召开了全省贯彻落实《旅游法》暨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和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国家旅游局也非常重视四川省对《旅游法》的宣贯工作,并派出副局长杜一力亲自到会做指导,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省权、省政府副省长黄彦蓉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发改、工商、财政、文化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省内部分重点旅游企事业单位代表在成都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分别设立了分会场。2.召开了四川省《旅游法》宣贯培训启动会。6月26日-27日,省旅游局联合省人大城环资委,精心组织召开了四川省《旅游法》宣贯培训启动会,与全省21个市州和10个重点旅游县的法制工作骨干及监管执法人员,共同深入学习领会《旅游法》的精神,安排部署了全省《旅游法》宣贯培训工作任务,组建了一支全省《旅游法》宣贯培训工作的骨干师资队伍,为各地宣贯培训《旅游法》,提供专家和宣讲教材课件等支持。3.召开了旅游法宣贯专题任务分工会。省政府于8月30日召开会议专题协调贯彻落实旅游法重点任务分工有关事宜。会议对旅游法贯彻落实中的16项重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旅游局纪检组长王继春]:(三)狠下功夫,落实贯彻实施具体举措。1.确立宣贯《旅游法》的"1+N+1"的工作体系。第一个"1"指的是: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贯彻落实《旅游法》的政策依据,突出"机制保障、创新驱动、规划引领、项目带动、政策支撑"等核心内容。"N"指的是:省级各部门依据《意见》,制定本部门和本系统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最后一个"1"指的是: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方案,形成的全省落实《意见》的总体任务分工方案,全力提升全省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工作水平。2.制定实施面向游客需求的8大公共服务工程。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法》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制定了全系统贯彻实施《旅游法》任务分工50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推进要求。同时,为了切实让公众感知《旅游法》,切实满足游客需求,梳理出10月1日前必须完成的8大公共服务工程:全力推动实施四川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公布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电话、旅游景区流量信息发布、旅游道路客运车辆信息公示、应急救援演练及信息发布、启用新版旅游合同等。目前,已经建成并试运行全省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应急管理联动指挥平台和基于北斗兼容系统的户外应急救援平台。起草了《关于建立四川旅游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方案》;起草并即将印发《四川省旅游市场联合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的通知;收集了全省4A以上旅游景区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和流量控制办法。省旅游协会还组织企业对《旅游法》施行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提前分析与应对。3.着力扩大公众知晓度。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媒体-涉旅企业为一体的《旅游法》宣传联动机制,省旅游局设计制作了《旅游法》宣传小册子、折页、海报、宣传口号等,在四川日报、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最爱旅游网、四川交通广播电台、成都全搜索、地铁传媒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普及《旅游法》。各市州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旅游网站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南充市举办了《旅游法》知识竞赛,凉山州举办了"宣贯旅游法、惠民促销费"公众宣传,巴中市举办了旅游法宣贯万人大签名活动等;同时,利用各类节日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政务公开、公众咨询等工作活动和平台,宣传《旅游法》,接受旅游企业和公众的咨询,解答他们的疑惑。省内各重点景区、宾馆、旅行社等也采取《旅游法》知识问答,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4.着力强化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省旅游局正在按照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全力开展对《四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同时,正在积极向省人大和省政府申请,尽快修订《四川省旅游条例》、《四川省旅游景区景点讲解员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政府规章。省旅游局已经完成了对2008年以来本单位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正在按照《旅游法》的规定,研究提出需要"立、改、废"的意见和建议。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也在加快清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与《旅游法》相抵触的文件,并积极制定落实《旅游法》精神的新的政策制度。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旅游主管部门正在推动本级人大,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对本地区旅游相关单行条例的修订完善。旅游法的总体宣贯情况就给各位网友介绍到这里。
[省旅游局纪检组长王继春]:《旅游法》在4月25日全国人大颁布后,四川省旅游局、四川省委,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我们相关领导也非常重视,因为旅游法是我们旅游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国务院召开了旅游法宣贯实施电视电话会,国家旅游局也先后举办了多起全国旅游法专题培训班。我们省人大、省政府均高度重视旅游法的宣贯和落实,省领导多次就旅游法的宣贯,提出明确要求。通过我们多项活动,应该说在我们四川掀起了学习和贯彻《旅游法》的热潮。第一是思考提炼,初步形成了一个核心指导思想。《旅游法》出台后,我省高度重视,黄彦蓉副省长亲自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旅游局党组认真研究,初步形成了全省宣贯《旅游法》的指导思想和预期目标:充分把握《旅游法》出台的大好机遇,统筹推进:各级政府"入位履职",涉旅部门"确权明责",旅游部门"强身健体",旅游企业"发展壮大",广大游客"幸福旅游",形成了这么一个共识。第二是精心筹备,筹备召开三个学习宣贯、工作会。1.召开了全省贯彻落实《旅游法》暨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于8月30日召开了全省贯彻落实《旅游法》暨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和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国家旅游局也非常重视四川省对《旅游法》的宣贯工作,并派出副局长杜一力亲自到会做指导,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省权、省政府副省长黄彦蓉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发改、工商、财政、文化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省内部分重点旅游企事业单位代表在成都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分别设立了分会场。2.召开了四川省《旅游法》宣贯培训启动会。6月26日-27日,省旅游局联合省人大城环资委,精心组织召开了四川省《旅游法》宣贯培训启动会,与全省21个市州和10个重点旅游县的法制工作骨干及监管执法人员,共同深入学习领会《旅游法》的精神,安排部署了全省《旅游法》宣贯培训工作任务,组建了一支全省《旅游法》宣贯培训工作的骨干师资队伍,为各地宣贯培训《旅游法》,提供专家和宣讲教材课件等支持。3.召开了旅游法宣贯专题任务分工会。省政府于8月30日召开会议专题协调贯彻落实旅游法重点任务分工有关事宜。会议对旅游法贯彻落实中的16项重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旅游局纪检组长王继春]:(三)狠下功夫,落实贯彻实施具体举措。1.确立宣贯《旅游法》的"1+N+1"的工作体系。第一个"1"指的是: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贯彻落实《旅游法》的政策依据,突出"机制保障、创新驱动、规划引领、项目带动、政策支撑"等核心内容。"N"指的是:省级各部门依据《意见》,制定本部门和本系统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最后一个"1"指的是: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方案,形成的全省落实《意见》的总体任务分工方案,全力提升全省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工作水平。2.制定实施面向游客需求的8大公共服务工程。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法》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制定了全系统贯彻实施《旅游法》任务分工50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推进要求。同时,为了切实让公众感知《旅游法》,切实满足游客需求,梳理出10月1日前必须完成的8大公共服务工程:全力推动实施四川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公布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电话、旅游景区流量信息发布、旅游道路客运车辆信息公示、应急救援演练及信息发布、启用新版旅游合同等。目前,已经建成并试运行全省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应急管理联动指挥平台和基于北斗兼容系统的户外应急救援平台。起草了《关于建立四川旅游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方案》;起草并即将印发《四川省旅游市场联合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的通知;收集了全省4A以上旅游景区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和流量控制办法。省旅游协会还组织企业对《旅游法》施行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提前分析与应对。3.着力扩大公众知晓度。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媒体-涉旅企业为一体的《旅游法》宣传联动机制,省旅游局设计制作了《旅游法》宣传小册子、折页、海报、宣传口号等,在四川日报、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最爱旅游网、四川交通广播电台、成都全搜索、地铁传媒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普及《旅游法》。各市州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旅游网站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南充市举办了《旅游法》知识竞赛,凉山州举办了"宣贯旅游法、惠民促销费"公众宣传,巴中市举办了旅游法宣贯万人大签名活动等;同时,利用各类节日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政务公开、公众咨询等工作活动和平台,宣传《旅游法》,接受旅游企业和公众的咨询,解答他们的疑惑。省内各重点景区、宾馆、旅行社等也采取《旅游法》知识问答,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4.着力强化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省旅游局正在按照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全力开展对《四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同时,正在积极向省人大和省政府申请,尽快修订《四川省旅游条例》、《四川省旅游景区景点讲解员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政府规章。省旅游局已经完成了对2008年以来本单位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正在按照《旅游法》的规定,研究提出需要"立、改、废"的意见和建议。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也在加快清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与《旅游法》相抵触的文件,并积极制定落实《旅游法》精神的新的政策制度。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旅游主管部门正在推动本级人大,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对本地区旅游相关单行条例的修订完善。旅游法的总体宣贯情况就给各位网友介绍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