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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利娅介绍省住建厅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上所做的工作
2012年12月05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体: 发邮件推荐给朋友    
 
  [主持人]:请您介绍下省住建厅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上所做的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田利娅]: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生命线。把好这一生命线,是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这一惠民工程落到实处的核心所在,绝不容有失。为确保分配的公平,全省已建立程序规范、准入必公开的完整分配制度和严密完善的申请审核体系。一是确定了合理的准入标准。根据住房保障供应群体实际,分别确定收入控制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如全省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为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60%,住房困难面积控制标准为13平方米左右。二是逐步建立综合审查制度。省上15个部门联合颁布了《四川省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川民发[2011]154号),对申请对象的审核正由单纯的收入、住房审查逐步转向收入、住房、车辆、金融证券资产、税收、住房公积金、社保等综合情况审查。三是规范分配程序。全省所有市县均建立完善了社区、街道、县(区)三级审核和街道、社区二级公示的"三审两公示"的基本审核制度,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分配、复核等程序公开分配。部分市县在"三审两公示"的基础上,又逐步完善到社区、街道、县(区)"三审三公示"甚至到市级的"四审四公示"制度。其中在公示环节,全面公开分配信息,保证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的全公开。并通过增加公示次数、丰富公示内容、扩展公示范围、延长公示时间,尽可能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健全动态管理机制。逐户建立管理档案,定期复核保障对象收入财产状况,按时核查住房使用情况;完善退出机制,坚决清退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保障对象,保障对象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后,通过调整租金水平等方式实现退出;总体上讲,我省保障性住房分配程序透明,结果公正,公平分配得到有效保证,未因分配问题引发社会不良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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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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