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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介绍我省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相关政策
2012年07月12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体: 发邮件推荐给朋友    
 
  [暴雨]:特种作业人员指的是哪方面的从业人员,对他们的培训有特殊规定吗?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危险危害作业的人员。国家安监总局专门有一个目录,对各种从业人员有要求。对压力容器、锅炉这一类设施,质监部门也有规定。对特种人员必须培训,并且要取得资格。有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没有取得操作资格证,不能从事这个生产作业,如果你从事了生产作业,那就是企业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据相关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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