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部分市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巴中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
广元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
合江县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
雅安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
雅安市行政复议公示栏
青羊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
青羊区行政复议办案着装统一
内江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
内江市行政复议着装统一
我省历时两年多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已于2012年3季度检查验收完毕。省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情况通报》,充分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今后继续努力的方向。为进一步提高建设水平,提升各级政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经省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同意,对内江市、雅安市、自贡市、巴中市、广元市、德阳市、达州市、凉山州8个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的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市(州)”称号,对青羊区、金牛区、崇州市、合江县、古蔺县、开江县、三台县、长宁县、岳池县、南部县、蓬溪县、仁寿县、泸定县、中江县、旌阳区、盐边县1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
现将部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三室”现场图片予以发布,供各地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