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作了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学习讲座。讲座分为12个部分:一是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度;二是污染防治方面的制度;三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四是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五是排污收费制度;六是限期治理制度;七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八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九是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十是排污许可制度;十一是核安全及辐射监管制度;十二是危险废物的监管制度。
姜晓亭说,自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已先后颁布了《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10部,法规14部,部门规章90部,环境标准1400余项。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已经比较完备。我国在推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必须同时规划,同时进行,绝不能走先发展、后治理的模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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