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
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为提高行政执法证件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从2013年1月1日起,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将启用新式行政执法证,原行政执法证(含委托行政执法证)同时作废。法律、法规或者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公告。
新式行政执法证正面 新式行政执法证背面 新式委托行政执法证正面 新式委托行政执法证背面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