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的通知
川府函〔2014〕103号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川办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经公开遴选和定向遴选,省政府决定聘请应松年等30名同志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任期3年。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应松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杨小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
张国林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顾培东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继敏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建平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朱方明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章群(女)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王允武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郎维伟 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教授
李 剑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唐稷尧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熊 宇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韩 旭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司马向林 四川省经济法律研究会教授
陈 功 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何长升 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凊(女) 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守民 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樊 斌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志刚 四川九问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
邓 盾 四川尚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宗旗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守太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世亮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
施 杰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
谢佳佐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律师
辜超平 四川开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阳运逵 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