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 2014年06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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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府函〔2014〕102号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4〕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要对4个方面、19个重点领域的60项重点内容逐一对照检查,确保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自查

      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督查的内容和重点,对本地区贯彻实施情况开展逐项自查。对落实较好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逐一查明原因,抓紧贯彻落实。各市(州)于6月20日18:00前通过全省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向省政府报送自查报告(含电子文档)。

      二、部门自查

      省级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从行业主管部门的角度进行深入自查,客观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抓紧落实相关措施,梳理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取得实质进展。19个方面督查重点,由所涉及的省政府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民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化厅、省政府金融办、商务厅、科技厅、农业厅、水利厅、省扶贫移民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牵头完成自查报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于6月20日18:00前通过全省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向省政府报送自查报告(含电子文档)。

      三、重点抽查

      省政府将对省级重点部门、重点地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抽查,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及时发现具有倾向性、苗头性、典型性的问题,确保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取得实质进展。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9日




    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


    (国发明电〔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政府工作报告》对2014年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合力推进,一些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收到实效。但必须看到,不少政策措施落实的力度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没有充分发挥对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应有的促进作用。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指出,对国务院作出的决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政府要说到做到,不然就不说,说了就要做,做就必须到位,不能“放空炮”。为此,国务院决定派出督查组,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这次督查是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的第一次全面督查,要务求实效,达到以下目的:

      一要打通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夯实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二要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守土有责、奋发有为,杜绝松松垮垮、大而化之的工作状态,纠正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庸政懒政行为,兑现新一届政府向人民作出的“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的庄严承诺。

      三要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进行诫勉约谈、通报批评甚至给予行政处分。这次督查要动真格,做到不尽责就问责,力戒“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为官不为和“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切实增强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四要努力破除政策措施落实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和强化抓落实的制度保障,体现施政要求,提高行政效能,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政策措施带来的实惠,有效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督查重点

      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2014年重点工作和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五)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七)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九)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三)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四)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五)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七)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九)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这次督查,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较好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正在落实的,要摸清进展情况和面临的困难问题;特别对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逐一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对策。确保通过督查,使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督查方式

      这次督查要借鉴以往专项督查的经验做法,创新督查方式,做到四个结合,使这次督查成为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策落实、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行动。

      (一)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督查的内容和重点,先认真深入开展自查,直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查找分析症结,提出抓落实的有效办法。在自查基础上,国务院将派出督查组赴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

      (二)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在开展督查的同时,邀请全国工商联和部分研究咨询机构等单位,发挥其独立性、专业性优势,对部分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向国务院提交评估报告。把自查、督查情况与第三方评估情况进行对表分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增强督查实效。

      (三)督查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对这次督查的部分重点政策措施,通过中国政府网和相关门户网站,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利益攸关社会群体的评价意见及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四)督查与舆论引导相结合。国务院办公厅与中央宣传部、新闻办、网信办等单位以“督查在行动”为主题,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以及有关门户网站,及时报道这次督查情况,对落实情况好的进行正面宣传,对落实不力的予以曝光。

      四、督查安排

      以国务院名义组成8个督查组,其中,4个督查组分别负责督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4个督查组分别负责督查部分省(区、市)。督查组成员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抽调,国务院办公厅派工作人员参加。各督查组督查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和省(区、市),经报批确定后另行通知。

      督查的总体进度安排是:6月25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自查并向国务院上报自查报告;6月25日至7月5日,各督查组分赴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7月10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报告上报国务院。7月20日前,国务院听取各督查组汇报。

      附件: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重点内容

      

    附件

    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重点内容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展情况和地方承接情况,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情况。

      2.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以及地方自行设立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收费等清理情况。

      3.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推进情况。

      4.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情况,以及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有关情况。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落实、开工数量、基本建成数量、完成投资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

      2.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情况和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土地供应、税费政策等落实情况。

      3.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入住情况。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铁路总公司项目设计、报送情况,地方政府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有关部门审批完成情况等。

      2.铁路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包括铁路总公司、地方政府铁路投资完成情况,地方政府负责的征收拆迁、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

      3.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完成情况,包括铁路发展基金设立、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铁路企业改革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建设等情况。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供水与排水防涝、生态园林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情况。

      2.落实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城镇供水、城镇燃气、供热管网改造等“十二五”规划,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推进新项目开工、做好后续项目储备情况。

      3.推进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特别是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出台配套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五、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加快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实施,采用先进环保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实脱硫脱硝电价政策,推进相关设施改造,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

      2.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包括推广高效锅炉、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情况,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进展情况。

      3.节能产品惠民政策、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等推进情况;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治理财税政策落实和建立市场化融资模式情况。

      六、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等任务进展情况。

      2.发展医疗服务、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等任务进展情况。

      3.完善养老、健康服务业市场准入、财税价格、投融资、土地规划、人才政策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七、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升级,特别是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进展情况。

      2.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发展,增强电子基础产业创新能力,大力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关进展情况。

      3.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情况。

      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促进制造业、数字内容产业、人居环境、旅游、特色农业、体育产业、文化产业发展方面进展情况。

      2.增强创新动力、强化人才培养、壮大市场主体、培育市场需求、引导集约发展、加大财税支持、加强金融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3.编制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加强统计核算和分析等组织实施要求落实情况。

      九、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实施情况,尤其是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建立完善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和用好全国联网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系统等情况。

      2.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的基础设施等领域示范项目进展情况。

      3.改进和规范核准行为,尽快发布企业投资核准办法、外商投资核准备案办法等工作进展情况。

      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对支持“三农”、小微企业达到一定标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准备金率情况。

      2.扩大支小再贷款和专项金融债规模、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落实情况;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进展情况;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情况。

      3.加快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加大呆账核销力度,改进宏观审慎管理指标和存贷比管理办法的进展情况。

      十一、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特别是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免收2014年度出口商品法检费用、减少出口法检商品种类情况。

      2.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展情况。

      3.创新和完善多种贸易平台,尽快将市场采购贸易的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并扩大试点范围,出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措施进展情况。

      4.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进展情况。

      十二、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情况。

      2.完善和落实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政策措施情况。

      3.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健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等情况;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进展情况。

      4.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等政策实施情况,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新平台等进展情况。

      十三、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以黑龙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试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情况。

      2.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进展情况。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整县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4.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促进现代种业健康发展情况。

      十四、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今明两年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情况,“十三五”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论证情况。

      2.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投资安排和工程实施情况。

      3.统筹使用税费、价格等改革措施促进节水增效,加强终端配套设施建设,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等进展情况。

      十五、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整合扶贫资金和各类相关涉农资金情况

      2.2014年各地落实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的主要措施,310个中央国家机关等单位定点扶贫592个县,18个东部发达省市对口帮扶西部10省(区、市)落实情况。

      3.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推进情况;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情况。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情况,淘汰燃煤小锅炉5万台,推进燃煤电厂脱硫改造1500万千瓦、脱硝改造1.3亿千瓦、除尘改造1.8亿千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情况,在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进展情况。

      2.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情况;研究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情况;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土壤修复工程,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进展情况;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情况。

      十七、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和电信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营改增应税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政策和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2.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

      3.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情况。

      十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

      2.落实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拓宽就业领域,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情况。

      3.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情况。

      十九、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情况。

      2.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施情况。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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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 2014年06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府函〔2014〕102号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4〕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要对4个方面、19个重点领域的60项重点内容逐一对照检查,确保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自查

      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督查的内容和重点,对本地区贯彻实施情况开展逐项自查。对落实较好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逐一查明原因,抓紧贯彻落实。各市(州)于6月20日18:00前通过全省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向省政府报送自查报告(含电子文档)。

      二、部门自查

      省级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从行业主管部门的角度进行深入自查,客观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抓紧落实相关措施,梳理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取得实质进展。19个方面督查重点,由所涉及的省政府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民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化厅、省政府金融办、商务厅、科技厅、农业厅、水利厅、省扶贫移民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牵头完成自查报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于6月20日18:00前通过全省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向省政府报送自查报告(含电子文档)。

      三、重点抽查

      省政府将对省级重点部门、重点地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抽查,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及时发现具有倾向性、苗头性、典型性的问题,确保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取得实质进展。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9日




    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


    (国发明电〔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政府工作报告》对2014年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合力推进,一些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收到实效。但必须看到,不少政策措施落实的力度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没有充分发挥对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应有的促进作用。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指出,对国务院作出的决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政府要说到做到,不然就不说,说了就要做,做就必须到位,不能“放空炮”。为此,国务院决定派出督查组,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这次督查是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的第一次全面督查,要务求实效,达到以下目的:

      一要打通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夯实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二要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守土有责、奋发有为,杜绝松松垮垮、大而化之的工作状态,纠正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庸政懒政行为,兑现新一届政府向人民作出的“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的庄严承诺。

      三要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进行诫勉约谈、通报批评甚至给予行政处分。这次督查要动真格,做到不尽责就问责,力戒“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为官不为和“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切实增强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四要努力破除政策措施落实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和强化抓落实的制度保障,体现施政要求,提高行政效能,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政策措施带来的实惠,有效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督查重点

      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2014年重点工作和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五)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七)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九)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三)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四)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五)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七)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九)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这次督查,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较好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正在落实的,要摸清进展情况和面临的困难问题;特别对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逐一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对策。确保通过督查,使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督查方式

      这次督查要借鉴以往专项督查的经验做法,创新督查方式,做到四个结合,使这次督查成为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策落实、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行动。

      (一)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督查的内容和重点,先认真深入开展自查,直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查找分析症结,提出抓落实的有效办法。在自查基础上,国务院将派出督查组赴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

      (二)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在开展督查的同时,邀请全国工商联和部分研究咨询机构等单位,发挥其独立性、专业性优势,对部分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向国务院提交评估报告。把自查、督查情况与第三方评估情况进行对表分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增强督查实效。

      (三)督查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对这次督查的部分重点政策措施,通过中国政府网和相关门户网站,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利益攸关社会群体的评价意见及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四)督查与舆论引导相结合。国务院办公厅与中央宣传部、新闻办、网信办等单位以“督查在行动”为主题,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以及有关门户网站,及时报道这次督查情况,对落实情况好的进行正面宣传,对落实不力的予以曝光。

      四、督查安排

      以国务院名义组成8个督查组,其中,4个督查组分别负责督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4个督查组分别负责督查部分省(区、市)。督查组成员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抽调,国务院办公厅派工作人员参加。各督查组督查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和省(区、市),经报批确定后另行通知。

      督查的总体进度安排是:6月25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自查并向国务院上报自查报告;6月25日至7月5日,各督查组分赴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7月10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报告上报国务院。7月20日前,国务院听取各督查组汇报。

      附件: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重点内容

      

    附件

    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重点内容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展情况和地方承接情况,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情况。

      2.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以及地方自行设立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收费等清理情况。

      3.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推进情况。

      4.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情况,以及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有关情况。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落实、开工数量、基本建成数量、完成投资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

      2.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情况和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土地供应、税费政策等落实情况。

      3.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入住情况。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铁路总公司项目设计、报送情况,地方政府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有关部门审批完成情况等。

      2.铁路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包括铁路总公司、地方政府铁路投资完成情况,地方政府负责的征收拆迁、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

      3.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完成情况,包括铁路发展基金设立、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铁路企业改革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建设等情况。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供水与排水防涝、生态园林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情况。

      2.落实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城镇供水、城镇燃气、供热管网改造等“十二五”规划,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推进新项目开工、做好后续项目储备情况。

      3.推进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特别是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出台配套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五、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加快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实施,采用先进环保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实脱硫脱硝电价政策,推进相关设施改造,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

      2.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包括推广高效锅炉、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情况,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进展情况。

      3.节能产品惠民政策、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等推进情况;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治理财税政策落实和建立市场化融资模式情况。

      六、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等任务进展情况。

      2.发展医疗服务、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等任务进展情况。

      3.完善养老、健康服务业市场准入、财税价格、投融资、土地规划、人才政策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七、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升级,特别是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进展情况。

      2.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发展,增强电子基础产业创新能力,大力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关进展情况。

      3.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情况。

      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促进制造业、数字内容产业、人居环境、旅游、特色农业、体育产业、文化产业发展方面进展情况。

      2.增强创新动力、强化人才培养、壮大市场主体、培育市场需求、引导集约发展、加大财税支持、加强金融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3.编制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加强统计核算和分析等组织实施要求落实情况。

      九、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实施情况,尤其是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建立完善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和用好全国联网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系统等情况。

      2.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的基础设施等领域示范项目进展情况。

      3.改进和规范核准行为,尽快发布企业投资核准办法、外商投资核准备案办法等工作进展情况。

      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对支持“三农”、小微企业达到一定标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准备金率情况。

      2.扩大支小再贷款和专项金融债规模、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落实情况;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进展情况;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情况。

      3.加快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加大呆账核销力度,改进宏观审慎管理指标和存贷比管理办法的进展情况。

      十一、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特别是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免收2014年度出口商品法检费用、减少出口法检商品种类情况。

      2.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展情况。

      3.创新和完善多种贸易平台,尽快将市场采购贸易的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并扩大试点范围,出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措施进展情况。

      4.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进展情况。

      十二、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情况。

      2.完善和落实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政策措施情况。

      3.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健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等情况;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进展情况。

      4.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等政策实施情况,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新平台等进展情况。

      十三、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以黑龙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试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情况。

      2.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进展情况。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整县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4.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促进现代种业健康发展情况。

      十四、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今明两年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情况,“十三五”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论证情况。

      2.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投资安排和工程实施情况。

      3.统筹使用税费、价格等改革措施促进节水增效,加强终端配套设施建设,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等进展情况。

      十五、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整合扶贫资金和各类相关涉农资金情况

      2.2014年各地落实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的主要措施,310个中央国家机关等单位定点扶贫592个县,18个东部发达省市对口帮扶西部10省(区、市)落实情况。

      3.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推进情况;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情况。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情况,淘汰燃煤小锅炉5万台,推进燃煤电厂脱硫改造1500万千瓦、脱硝改造1.3亿千瓦、除尘改造1.8亿千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情况,在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进展情况。

      2.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情况;研究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情况;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土壤修复工程,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进展情况;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情况。

      十七、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和电信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营改增应税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政策和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2.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

      3.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情况。

      十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

      2.落实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拓宽就业领域,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情况。

      3.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情况。

      十九、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情况。

      2.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施情况。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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